近日,市教委市财政局下发了《北京市初中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要求,七、八年级(即初一、初二年级)学生每学期应参加5次开放科学活动,按任务单要求完成1次活动计1分,2学年累计应参加20次活动,满分为20分。学生参加活动累计分数,中考时计入物理、生物(化学)科目原始成绩。
本办法自2016年11月20日起施行。
开放科学活动每次2小时
市教委介绍,设立北京市初中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是为了构建开放的教与学模式,为学生提供更加精准、个性化学习服务,为全市七、八年级学生提供优质、多元、丰富、生动的合作探究式实践活动,满足学生个性化、多样化的发展需求。
《办法》要求,活动项目开发应结合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课程标准,立足主流前沿科学领域,采用实验探究、动手制作、实践体验等方式实施。活动应设计具有不同难度、复杂度,分别符合七、八年级学科课程标准和学生认知能力水平。
同时,活动项目设计要聚焦科学实践活动主题,具有创新性和实践性,避免成为单一的生产、劳动技能型活动。每次活动时间按2小时(计3学时)设置,应有不少于2/3的时间用于学生动手实践。
开放科学活动将定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活动资源。资源单位要注意严格保证活动时间和质量,不得安排商业性内容,不得干预学生选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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