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教委发布《北京市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方案》结合北京教育实际,对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以下简称“两类学校”)的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
《方案》要求,到2020年,两类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办学条件达到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完成平安校园建设达标任务,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师资配置更加合理,教师专业素养不断加强,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提高,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
《方案》指出,各区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结合学龄人口分布和变化趋势,编制实施本区基础教育设施专项规划,切实做到因地制宜、方便就近、均衡合理,注重各学段资源整合利用。对于已撤并的小规模学校,确有必要恢复的,应按程序恢复。撤并后校舍主要用于发展乡村学前教育、校外教育和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
《方案》同时要求,对照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实事求是确定建设项目和内容。乡村小规模学校要保障信息化、音体美设施设备和教学仪器配备,设置必要的功能教室。完善乡镇寄宿制学校生活条件,加强学生活动场地与设施建设。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学校周边交通设施规划建设,完善交通管理和安全设施,确保学生通行便利和上下学安全。
在强化师资建设方面,《方案》要求各区落实北京市两类学校教师编制具体核定标准和实施办法。研究制订乡镇寄宿制学校宿管、食堂、安保等工勤服务人员及卫生人员配备标准,满足学校生活服务基本需要。根据两类学校教师现状和教师成长需求,提供多种形式、有针对性的教师研修途径与方式,不断提升教师专业素养。
此外,在提高办学水平方面,《方案》还提出,要充分发挥乡村小规模学校小班教学优势,发挥乡镇寄宿制学校全天候育人和农村教育资源的独特优势,提高育人水平。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完善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体系。推进“互联网+教育”,提供丰富优质的在线教育资源。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在帮扶乡村学校发展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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