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教育在线从北京市教委获悉,北京市教委、北京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制定了《北京市普通中小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价方案》,将对全市普通中小学素质教育进行督导评价,持续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与发展。
据悉,北京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统筹组织实施全市普通中小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综合督导评价工作,坚持市级统筹、区级主责、学校主体、综合评价,确保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综合督导评价的质量和效果。
督导评价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学校治理、教师队伍、教育教学、实践育人、办学成效和特色工作等七个方面,涉及22个二级指标和51个三级指标,涵盖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各个方面。
督导周期按照每4年一个周期,完成一轮对全市普通中小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综合督导评价。
北京市教委表示,各区要高度重视督导评价结果的使用,有效发挥督导评价的作用。各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向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和区政府报告素质教育综合督导情况,并向区教委通报督导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社会公布督导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各区教委、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将素质教育督导评价结果,作为对中小学校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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