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将建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按照3年早知道原则,该方案将从2018级初一新生起施行。
据了解,2016年9月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北京市教委依据国务院及教育部中考改革文件精神,制定了北京的方案,更好地发挥中考在发展素质教育中的正确导向作用,促进教育公平。
本次改革方案有以下几个要点:
首先,建立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北京市将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减轻重复备考压力。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既是学生初中毕业又是升学的基本依据,明确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多重功能。
北京市教委相关负责人指出,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是取消中考,而是将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合二为一,实现一考多用。
其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考试将设置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中的信息技术和劳动技术12门科目。考试成绩以原始成绩和等级成绩呈现,淡化分分计较。
第三,加强和改进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将主要包括学生的思想道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评价结果以《北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试行)》的形式呈现,设A、B、C、D四个等级。评价报告册及等级经公示后提供给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使用。引导学校教师树立正确育人观和质量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再有,北京市还将改革招生录取办法。探索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改革录取计分科目构成,适当给予学生自主选择和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机会。将普通高中招生方式整合为统一招生、校额到校、自主招生三类。
最后,加强考试招生管理。一是完善招生计划编制办法,按市、区两级管理权限和工作程序编制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二是健全招生管理工作规定,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严禁违规招生和擅自提前招生。三是严格控制考试招生加分项目和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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