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教〔2017〕107号)精神,按照《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凉山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凉府发〔2018〕10号)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机制
2018年我州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以下统称“中考”),中考实行统一报名、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评卷。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在州招考委领导下,由州教育局牵头负责,州招办设立录取场,按照学校招生计划及考生志愿,按批次统一进行录取,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招办安排工作人员到录取场参与录取工作。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职)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组织领导下,由州招办和各县市招办组织实施。
二、工作原则
(一)公开公正原则。实行全州统一招生录取,公开公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招生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二)尊重志愿原则。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以志愿作为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
(三)择优录取原则。依据学校招生计划、考生志愿、中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州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州招考委与州教育局共同成立凉山州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指导全州考试招生工作。
四、报名
(一)报名条件
1、报名参加中考的考生须初中毕业或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历,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报考师范类的考生还需具备学习师范专业的素质,志愿从事小学、幼儿、特殊教育事业。返乡和进城务工人员、退役士兵及其他在职从业人员等只能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初中非毕业年级的在校学生;
(2)已取得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的回流学生(拟报考彝区、藏区“9+3”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学生除外);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2、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在父母就业地就读并取得初中阶段学籍的,初中毕业后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中考。申请在就读地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报名时须提供父母的证明材料: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暂(居)住证明;房屋居住证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有关单位出具的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证明、营业执照、劳动合同以及就读地认可的其他就业证明等任何一种证明)。证明材料由就读学校初审后报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或招办审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就读学校统一报名参加中考和填报志愿,纳入就读地的统一招生录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名单(附件1)由县市招办于2018年5月20日前统一报送州招办备案。
3、州内跨县市就读的非随迁子女初中毕业生,本着自愿原则,可选择回户籍所在县市参加中考和填报升学志愿,也可在就读县市参加中考。在就读县市参加中考的考生,可以填报户籍所在县市的普通高中志愿,纳入户籍地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凡具有三年就读县市初中阶段正式学籍且连续就读达到三年的考生,允许填报就读县市的普通高中志愿,参加就读县市招生录取,否则只能填报有面向全州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在就读县市的学籍和就读年限由就读学校初审后报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或招办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附件2)由县市招办于2018年5月20日前统一报送州招办备案。中等职业学校(含各县市职业高中)志愿不受户籍和就读年限的限制。
4、州外户籍在我州各县市就读的非随迁子女初中毕业生,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中考,确有意愿的学生,应提前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由就读学校报经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中考,但不得填报我州公办普通高中升学志愿。中考结束后,由就读地县市招办出具中考成绩证明,就读学校出具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证明,供考生户籍地教育部门作为升学录取依据。州外户籍考生名单(附件3)由县市招办于2018年5月20日前统一报送州招办备案。
5、在州外就读的我州各县市户籍初中毕业生若拟回原籍参加中考和升学,应在我州规定的中考报名时间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就读地县级教育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就读学校出具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县市招办或招办指定报名点进行中考报名,同时还应报名参加初二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参加中考并填报志愿后可纳入报考地的统一招生录取。
6、拟报考彝区、藏区“9+3”免费职业教育计划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及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县报名参加中考、填报志愿和参加录取,其中往届初中毕业生及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同时报名参加初二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
(二)报名时间
2018年4月10日—25日。
(三)报名方式
1、符合中考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就读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其它考生在户籍所在地县市招办或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考生报名时,需交验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往届初中毕业生还应交验初中毕(结)业证书和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交验高中毕(结)业证书,同时按规定交纳报名考试费。
2、考生在报名前,须认真阅读并签订《凉山州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告知书》(附件4)和《凉山州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5),承诺本人已知晓考试招生政策,符合报名条件,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能自觉遵守考试的各项规定和纪律。
3、中考实行网上报名,由考生在指定报名网址上进行登陆(http://222.215.152.66:9026/)或通过凉山州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网站(http://www.lszwh.cn/)中的报名入口进行登录,通过网上填报方式进行报名。考生的登陆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八位,登陆后考生须自行修改密码。登陆用户名和密码是考生网上报名、成绩查询、志愿填报、录取结果查询的唯一身份标识,考生应妥善保管,如因忘记密码或密码泄露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凉山州民族中学的初中毕业生由西昌市统一组织报名。
(四)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学籍号等关键信息必须与户籍信息、学籍信息保持完全一致。如学籍信息与户籍信息有不一致的考生,应由学校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对学籍信息进行更正后,再进行报名。
2、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学校要认真核查网报情况,审核考生填报信息,确保不漏一人且报名信息准确完整。学校在提交报名信息前,应通过报名平台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由考生本人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由考生本人及家长(监护人)共同签字并交由学校存档备案。经签字确认后报名信息一律不得更改,因填报错误影响考试和录取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3、初中二年级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报名与中考报名同步进行,报名方式、报名要求与中考一致。报名参加中考的考生,凡未参加过我州2017年初二年级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的,需报名参加2018年的初二年级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已参加过我州2017年考试的考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18年的考试。
4、中考及初二年级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县市招办应于2018年4月下旬至5月上旬,采集完成考生的面颊信息。
五、考试
中考及初二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由州招考委统一领导,州教育局负责统筹,州招办负责组织,各县市招考委、教育行政部门具体实施,考务工作参照《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务工作细则》的规定执行。全州统一命制试题,统一印制试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制定参考答案,统一评分标准,统一实行网上评卷。中考及初二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各学科命题以课程标准和教材为依据,着重考查学生对学科基础知识的掌握和运用情况以及学科基本素养。
(一)考试科目
中考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理科实验操作(物理、化学)、彝(藏)语文加试(二类模式考生参加)、一类模式彝语文(一类模式考生参加);初二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生物、地理。中考各学科和生物、地理学科的考试说明由州教育局另文印发,并于2018年4月25日前在凉山彝族自治州教育局网站(http://jyj.lsz.gov.cn/)和凉山州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网站(http://www.lszwh.cn/)上公布。
(二)考试形式
1、中考各笔试学科均为闭卷考试,实行题卷分离,使用统一的网上评卷答题卡。考试时间为: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钟,物理、化学同堂合卷120分钟,思想品德、历史同堂合卷90分钟,彝(藏)语文加试、一类模式彝语文各90分钟。初二年级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为闭卷笔试,两科同堂合卷,考试时间120分钟,实行题卷分离,使用统一的网上评卷答题卡。
2、理科(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单独提前举行,由州教育技术装备所统筹安排,各县市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及考务工作要求另文通知。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数据库由各县市招办于2018年5月28日前报州招办备案封存。
3、初中毕业体育考试单独提前举行,由州教育局统筹安排,各县市负责组织实施,安排在4月中旬至5月中旬进行,具体考试时间由各县市根据本地实际自行确定,并报州教育局民教科备案。体育考试项目为:坐位体前屈与握力体重指数选测一项,满分15分;50米短跑与立定跳远选测一项,满分20分;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与台阶实验选测一项,满分15分。总分满分50分。体育考试成绩数据库由各县市招办于2018年5月28日前报州招办备案封存。
(三)考试分值
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卷面分各150分,分为A、B卷,A卷卷面分各100分,B卷卷面分各50分;物理90分(卷面分80分,实验操作考试10分),化学60分(卷面分50分,实验操作考试10分),思想品德卷面分50分,历史卷面分50分,体育考试满分50分,二类模式彝(藏)语文加试卷面分100分,一类模式彝语文卷面分100分。初二年级学业水平考试生物卷面分100分,地理卷面分100分。
(四)考试时间(笔试)
(五)成绩计算
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分办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计A卷成绩,物理、化学计卷面成绩加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思想品德、历史计卷面成绩,生物、地理计八年级下期学业水平考试卷面成绩,一类模式彝语文计卷面成绩,体育计毕业考试成绩。所有学科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分为A(优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四个等级,各等级标准由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相关规定确定。
2、普通高中招生成绩计分办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计A、B卷之和,满分各150分,物理满分90分(含实验操作考试),化学满分60分(含实验操作考试),思想品德满分50分,历史满分50分,生物、地理按初二下期学业水平考试卷面成绩50%计分,满分各50分,体育考试满分50分,二类模式彝(藏)语文加试按卷面成绩50%计分,满分50分,总分满分900分。
3、一类模式普通高中招生成绩计分办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计A、B卷之和,满分各150分,物理满分90分(含实验操作考试),化学满分60分(含实验操作考试),思想品德满分50分,历史满分50分,生物、地理按初二下期学业水平考试卷面成绩50%计分,满分各50分,体育考试满分50分,一类模式彝语文满分100分,总分满分950分。
4、中等职业学校(包括职业高中、三年制中专、五年制高职、“9+3”免费职业教育计划)招生成绩计分办法:实行加权值计分,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计A卷成绩,满分各150分;物理满分90分(含实验操作考试),化学满分60分(含实验操作考试),思想品德满分50分,历史满分50分,生物、地理按初二下期学业水平考试卷面成绩50%计分,满分各50分,体育考试满分50分。总分满分850分。
六、评卷
2018年中考及初二年级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笔试学科实行网上评卷,评卷工作在州招考委、州教育局领导下,由州招办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务必在2018年6月16日前将所有考生的考试答题卡送达州招办。考生成绩于2018年6月23日由州招办返回各县市招办,再由县市招办返回各学校。考试成绩只通知考生本人,不得对外公布和查阅。严禁各县市、学校对考试成绩排位情况进行炒作。为接受社会的监督,保证评卷质量,允许考生查分不查卷。需要查分的考生应于6月24-25日到县市招办登记,各县市招办于6月26日前将查分名单报州招办,逾期不再办理。
七、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在州教育局的领导下,由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初中学校组织实施,在5月20日以前完成。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以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6个基础性发展目标为主要依据,参考初中三年学生的成长记录和学生自评、互评的相关结果,关注学生的发展过程和表现,注重实证资料的分析、概括。评价结果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为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综合素质给以整体叙述,展示学生的潜能和特长;第二部分为三年综合评价等级,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D”等时要慎重。评价结果是作为衡量学生能否达到毕业标准和普通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学校应在中考前适当时候书面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监护人)。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数据库由各县市招办汇总后于5月28日前报州招办备案封存。
八、加(降)分政策
(一)加分政策
1、体育类。在州级及以上教育或体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者参与主办的体育比赛中,获单项前三名的学生运动员、团体项目(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前三名的主力学生运动员(50%队员),按照国家级第一名10分,国家级第二名、省级第一名7分,国家级第三名、省级第二名、州级第一名5分,省级第三名、州级第二名3分的标准予以加分。取得国家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学生运动员,可按一级7分,二级5分,三级3分予以加分。
2、艺术类。在州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艺术个人项目比赛中,获全国一等奖的加10分;获全国二等奖、省级一等奖的加7分;获全国三等奖、省级二等奖、州级一等奖的加5分;获省级三等奖、州级二等奖的加3分。在四川省中小学生优秀艺术人才大赛凉山赛区比赛中,获一等奖加5分,获二等奖加3分。
3、科技创新类。在州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科技创新类比赛中,获全国一等奖的加10分;获全国二等奖、省级一等的加7分;获全国三等奖、省级二等奖、州级一等奖的加5分;获省级三等奖、州级二等奖的加3分。
4、过程评价类。对荣获州级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予以7分加分。
5、考生身份类。对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籍考生,予以5分加分。
以上各类加分除考生身份类外,必须是初中阶段获得的奖项(即2015年9月1日至2018年4月20日期间所获奖项)。
(二)降分政策
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按照《四川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可享受相应标准的降分录取。地方烈士子女参照军人烈士子女降分标准执行。
(三)审查要求
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籍考生由县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台湾事务办公室负责审查,军人子女由县市人民武装部负责审查,地方烈士子女由县市民政局负责审查,凡属以上身份的考生,由考生或家长(监护人)持经毕业学校初审后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自行前往相关审查单位进行审查,并在审查完成后将申请表和证明材料交回毕业学校。
2、体育、艺术、科技、过程评价类加分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毕业学校根据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各初中学校应于2018年5月15日前向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报送经学校初审合格并在校内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名单及证明材料。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在审核、汇总后,应于2018年5月18日-25日派专人将本县市拟加、降分的考生名单及证明材料送州教育局进行现场审核。经审核符合加、降分资格的考生名单由州教育局于2018年5月26日-30日在凉山彝族自治州教育局网站(http://jyj.lsz.gov.cn/)和凉山州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网站(http://www.lszwh.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进行公布。考生的加、降分申请及资格审查工作安排另文印发。
九、招生计划
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初中毕业学生规模、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及学位情况,结合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促进普职协调发展的要求,统筹预计后以学校为单位上报州教育局,经州发改委、州教育局共同审核后以学校为单位另文下达。民办普通高中政府购买学位的招生计划纳入学校所在县市公办普通高中计划,自主招生计划由学校根据自身办学能力确定,经所在地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州教育局备案执行。全州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州教育局于2018年4月25日前在凉山彝族自治州教育局网站(http://jyj.lsz.gov.cn/)和凉山州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网站(http://www.lszwh.cn/)上向社会公布。公布的招生计划不能调整,各县市、各学校不得擅自缩减或突破,统招班额原则上应控制在50人以内,不得出现超大班额。中职学校招生计划由州教育局另文下达并公布。
十、招生范围
(一)凉山州民族中学的招生计划和攀西绵阳南山国际学校、西昌天立国际学校、北京外国语大学附属西南外国语学校等民办学校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面向全州招生。
(二)经州教育局批准有特色项目班、艺体特长生、跨县市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可使用以上计划面向全州招生。经批准可面向全州招生的学校名单及招生计划由州教育局于2018年5月5日前在凉山彝族自治教育局网站(http://jyj.lsz.gov.cn/)和凉山州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网站(http://www.lszwh.cn/)上向社会公布。
(三)一类模式普通高中实行分区域招生,其中,昭觉县民族中学招生范围:布拖县、金阳县、雷波县、美姑县、昭觉县;喜德县民族中学招生范围:越西县、甘洛县、喜德县;西昌市民族中学招生范围:普格县、西昌市;盐源县民族中学招生范围:盐源县、木里县。德昌、会理、会东、宁南、冕宁等县的二类模式考生原则上不提倡分流到一类模式,确有意愿报考一类模式普通高中的考生,可于填报志愿时在相应批次自主填报以上四所民族中学中的一所。
(四)其余的公办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政府购买学位计划)实行属地招生原则,只能面向学校所在县市范围进行招生。
(五)州内中等职业学校(含各县市职业高中)面向全州进行招生。
12、普通高中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结束后,各初中学校和各普通高中学校将于2018年7月4日-8日在学校公布录取结果供考生查询。
考生也可以凭用户名、密码登录指定网址(http://222.215.152.66:9026/)或通过凉山州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网站(http://www.lszwh.cn/)的查询入口进行登录查询录取结果和打印录取结果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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