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将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逐步使中小学(含幼儿园)校舍达到建设标准和安全要求,新建校舍必须满足建设标准、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综合防灾要求,使用寿命最低50年。
据了解,为提高中小学校舍防震减灾能力,彻底消除校舍安全隐患,贵州省近日下发《贵州省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各地要建立适合本区域实际情况的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制度体系,为校舍安全管理提供制度保障,对本辖区内学校现有和在建校舍及重点附属设施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教育部门及学校不定期组织校舍安全隐患排查,形成安全排查常态机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县级人民政府要综合考虑城镇化发展、人口变化等因素,紧密结合区域内教育事业发展规划、防震减灾工作总体规划、校园规划,区分轻重缓急制定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计划。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教育项目建设,新建校舍使用寿命在50年以上,并健全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克服“重建设轻管理、重改造轻维护”倾向。
各地将对区域内各类中小学校危房实施分类处置,彻底消除D级危房。对未达到国家安全建设标准且仍需继续使用的校舍,立即组织加固维修;对无维修使用价值的校舍,严格按相关程序拆除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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