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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评论:取消重点高中还原教育公平
2011-11-15

  最近,笔者读了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郑也夫在南都公众论坛就中国教育发表的演讲稿(见《南方都市报》2011年11月7日深评版),笔者深有感触。郑教授对中国教育的积弊进行了切中肯綮的分析,并提出了一些具有可行性的改革建议。但笔者认为,他对基础教育的了解并非十分清楚,有些主张也未必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郑教授力主“取消重点中小学”,以维护教育的平等权,这确实深得人心。但他所说的“取消重点中小学”仅限于小学和初中,这便使其效果大打折扣。事实上,不少地方为了给择校热降温,减轻学生和家长因激烈竞争而产生的压力,已明令禁止在义务教育阶段设立重点学校。如广东省政府于2009年公布的《关于推进广东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就明确规定:各地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也不得利用公共资源集中建设或支持少数窗口学校、示范学校。但这样的规定并没有真正推动素质教育的实施,课程改革仍然是雷声大,雨点小,学生和家长的竞争压力甚至有增无减。就拿深圳市来说,现已不存在挂有重点招牌的小学和初中,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划片招生,但近年来应试教育却愈演愈烈。究其因,是人们早就把目光投向了重点高中。为了能挤进重点高中,学生从小学甚至幼儿园就开始比拼。

  显而易见,取消重点学校如果仅限于小学和初中,是不可能改变基础教育现状的。只有取消重点高中,合理分配整个基础教育阶段的教育资源,才能真正使学校与学校之间的竞争具有公平性。这就要求政府部门改变办学思路,不再给本地的高中学校划分等级,不再人为地拉大学校与学校之间的差距。而深圳市无论是经济实力,还是师资水平,都具备这样的条件。

  与内地教育不同的是,深圳作为一座新兴城市,现有的中小学大多是改革开放后新建或发展起来的。深圳的教师绝大多数是来自全国各地的骨干,他们并非集中在几所重点学校,而是分散在全市各级中小学。有些区级和镇级学校的师资水平丝毫不逊于市重点,还有的学校甚至超过了市重点高中。可以说,深圳市在解决高中教育资源公平分配的问题上是没有任何困难的。但令人遗憾的是,政府部门却未能利用这一优越条件,平衡发展高中教育,反而人为地将高中学校划分成不同的等级,使得高中学段形成了一种不公平的竞争。

  由于全市的高中学校等级分明,学生和家长看重的不是学校的真正实力,而是其名头,从而导致深圳的高中教育出现了各种乱象。如有的市属高中(尤其是新建高中)在师资水平上并不占优,甚至未能形成合理的教师梯队,却因其地位抬高而在中考招生时抢得先机;而有些非重点高中虽具备优越的条件和优良的师资,却因地位降低而不受青睐。这便造成了优质生源(这里的“优质”是指学科成绩)的极大浪费,不少通过中考择优而录入重点高中的学生在高考中并未取得令人满意的成绩。与此同时,教育主管部门年复一年的高考升学率排名,更是使这种不公平竞争日趋激烈,并导致中考招生时互挖墙角,抢夺生源。这种恶性竞争不仅导致高中教育价值观的异化和扭曲,而且使初中和小学学段的教育也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笔者认为,如果不取消重点高中,推进素质教育就会成为一句空话。而深圳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窗口,理应发扬“敢为天下先”的精神,在基础教育的改革中闯出一条新路;而不应该照搬内地的“经验”,用陈旧的办学模式来发展高中教育。

  □杨先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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