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剑波:落实公民同招 构建和谐教育生态
在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之际,浙江省教育厅按照中央文件精神和教育部、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聚焦教育公平,着眼公民办教育协调发展,依法规范管理民办学校,适时规范和调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出台《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按教育部统一口径,在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审批地招生)、招生流程(公民同招)和录取方式(电脑随机派位)等方面做了十分明确的规定,意义深远而重大。
第一,推动了教育治理从外部向内部改革的转变。从“有学上”到“上好学”,以往教育改革的目标指向重在外部教育资源配置的最大化和最优化,缺乏学校内部自身发展的动力机制。学校之间因为生源的差别导致了先天性的起点不公平。公民同招,从招生这一“关键小事”治理入手,可以在源头上有效促进形成教育内部良好的竞争机制。
第二,倒逼了民办学校从追求量的扩张向质的转变。温州教育的发展始终没有离开过民办教育的贡献。近十年来,温州作为国家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民办学校虽然众多但良莠不齐现象突出。如何让民办学校实现内涵发展,以及如何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监管等,一直缺乏引擎,需要我们动真格、出实招,促使民办学校在机制和政策优势下自主自律规范发展。这次招生政策的大调整,无疑会起到倒逼问题解决的作用。
第三,促进了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从目标确定向路径设计的转变。义务教育质量事关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事关国家发展,事关民族未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新时代如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中小学生减负如何落到实处?一些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提前招生、掐尖招生,引发的是整个社会对教育的焦虑,由此引起的诸多教育乱象如果不及时加以制止,义务教育学生减负也无法实现,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获得感则无从谈起。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既是减轻学生负担、缓解家长焦虑的重要举措,更是促进公民办协调、保障教育公平的重要突破口。
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是国家意志和法定要求。浙江省规范和调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是对中央有关精神的落实和细化。作为具体落实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我们将秉持教育初心,不折不扣落实民办学校在审批地招生要求,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百分之百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大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招生环境,为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切实保障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尽最大努力。
作者系温州市教育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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