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开学后实施错时报到、错时上下学、错时就餐
3月5日,宁波市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宁波市教育系统春季开学前后防控新冠肺炎工作实施方案》,梳理春季开学前后可能遇到的防控问题,建立健全规范化流程。
根据要求,正式开学前,全体返校教职工和学生需主动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内容包括前14天本人外出情况、何时返回、返回时乘坐何种交通工具、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来自疫区人员接触情况等流行病学史,以及本人和同住人员身体健康状况,返校前将“健康申报表”用电子文档先行提交给所在学校。
《实施方案》提出,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开学一周前,各地各校要完善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功能;购置必须的额温仪、消毒药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装等器械药品以及清洁洗涤用品,设置废弃口罩垃圾桶,确保开学疫情防控人员物资到位;学校应提前谋划留观场所准备,在校内设置2间“临时隔离室”,用于发现异常教职工和学生后及时隔离送医,但不得设置在学生集体宿舍和保健室。高校和有寄宿生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在相对独立、封闭的场所设置集中隔离点,并与教学场所、师生寝室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实施方案》明确,各校可根据本校实际,制定错时报到、错时上学、错时就餐、错时放学制度,督促学生在开学报到、上学进校以及食堂排队、就餐时保持一定距离;督促家长把学生送进校门后迅速离开。开学后,学校大门或其他通风良好处要设置体温检测点,实行每日晨(午)检,安排专人对教职工和学生等所有进入学校人员测量体温、问询健康状况,并记录备查。一旦发现有发热或呼吸道感染症状者,应引导到学校临时隔离室复查。复查后体温依然超过上述规定温度的,应立即向学校所在社区报告,发热者如有流行病学史,由社区派专车送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确保学校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此外,《实施方案》还强调,所有学校开学时一律不举办集会性的开学典礼,开学后在疫情未宣布解除前,禁止在校内外举办各类大型报告会、文体赛事、研学旅行等人员集聚性活动,小学不安排跨年级班组的放学后托管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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