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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校园欺凌谁都不是“局外人”谁也不能当“旁观者”
2018-04-12
中国教育报

  这些年,屡遭曝光的校园欺凌事件,让这道暗伤成为公共治理的焦点。最近,河南省教育、法院、检察院、公安等11个部门联合出台《河南省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提出“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具体负责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科室并向社会公布”等举措,力争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对校园欺凌坚持“零容忍”。

  重拳之下也乱象仍在。即便是2018年,校园也并不平静,欺凌仍在个别地方有所发生:此前,一段“隆尧一初中生遭同学殴打被逼跪地、打脸”的视频在网络流传;随后,一段关于“盐津县普洱镇某班欺凌女同学”的视频被热转微信朋友圈;再之后,网上又出现“安徽黄山某中学一男生遭同校女生现金扇脸”视频……

  校园欺凌当然不只是中国式难题。201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韩国首尔发布全球校园欺凌现状报告,指出全世界每年有将近2.46亿儿童和青少年遭受欺凌。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有鉴于校园暴力、校园欺凌时有发生且有的行为非常恶劣,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建议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了然以上背景,自然会对河南的重拳整治深以为然。客观地说,在治理校园欺凌问题上,从顶层设计到基层实践,一直在努力。两年前,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谈及教育时曾专门加上“安全”二字,指出“从家庭到学校、从政府到社会,都要为孩子们的安全健康、成长成才担起责任,共同托起明天的希望”。及至2017年12月,教育部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11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校园欺凌案进行宣判:5名犯罪时未满18岁的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或有期徒刑11个月。此案传递给公众的一个共识是,校园欺凌不能和稀泥处理,未成年人实施暴力伤害,同样不能逃避刑法的制裁。

  由此来看,河南的这个方案既是对《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落地,亦是属地治理裁量权上的强化。特点大致有三:一是对施暴学生惩戒“狠准稳”,二是对受害学生关怀更到位,三是对相关学校监管更入微。

  11个部门联合出手,动作不可谓不大,效果或更可期待。在具体的治理实践中,起码能解决两个老问题:一是明确边界。给欺凌行为精准“画像”,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限。二是正视惩戒。构建“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等,对屡教不改者不至于放任不管。不过,11部门联合出手其实更传递了一个基本判断:校园欺凌事件虽然发生在学校或周边,却并非是单纯的“校园问题”。

  “熊孩子”的问题,总是纷纭世相的投影。学校固然有责任,家庭当然有义务,但司法、文化等部门恐怕也都不能袖手旁观。联想到此前,网络间涌现大量宣扬以暴制暴主题的短视频微信公众号,其视频内容充斥着一脉相承的暴力和粗口,各种“社会大哥”的江湖桥段挤满首页和热搜。算法与流量当道之下,不禁让人想起《童年的消逝》一书里的警告:不设防的电子化生活,对青少年的误导和诱导效应不容小觑。

  校园欺凌冰冻三尺,整治起来非一日之功。谁都不是“局外人”、谁也不能当“旁观者”,关心孩子的健康成长,制度给力、执行笃定、配合默契,清朗的校园环境才真正叫人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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