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欺凌具有较大的隐蔽性和不可预见性,长期困扰着学校。因其事关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教育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出台了《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为有效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开出一剂良方。
《治理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治理内容及措施,细化了部门职责分工,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相信随着《治理方案》的落地,中小学生欺凌事件必能得到有效遏制。
欣喜之余,我们更应沉下心来,抓好落实,坚决不能等上面下达要求才抓教育、出了问题才抓治理、有了投诉才搞整改,要把防治学生欺凌记在心上、抓在手上,克服“一阵紧一阵松”的应付思想和麻痹意识,要经常抓、抓经常。
首先,要建立经常性教育机制。防治校园欺凌,既不能有“一网打着满河鱼”的错误思想,也不能靠搞突击,更不能期望通过一段时间或者一个学期、一个学年的教育,就一劳永逸。要树立长期教育思想,形成日常教育思维。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心理特性,分层次、分类别、有重点地利用班会、队会、社团活动等形式,开展好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等专题教育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可与学生一起研究开发防治欺凌的校本课程,增强学生的参与度、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让那些曾实施欺凌的学生从此不再欺凌、不敢欺凌、不能欺凌。
其次,要建立经常性排查机制。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要想让学生远离欺凌和被欺凌,预防是关键。要重点加强学校及周边日常安全管理,尤其是对欺凌事件易发现场的监管。要建立信息共享、协同排查机制,充分发挥学校其他职能部门辅助的联动作用,切实做到排查无盲区、无死角、全覆盖,真正让每个部门都成为隐患排查的“主力军”,让每个角落都成为治理欺凌的“主战场”。同时要积极调动社会力量,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利用专用微信、QQ群、电话、电子邮箱等新媒体手段,为排查举报架起“望远镜”、装上“放大镜”、用好“显微镜”,真正形成人人参与、共同排查的大格局。
再次,要建立经常性治理机制。加强学生欺凌治理,仅靠学校单打独斗,既力不从心,又收效甚微。亟需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学生家长支持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特别是教育主管部门要明确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职能科室,对学校开展学生欺凌预防和处置工作进行定期督导和不定期的随机抽查,推进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常态化。各级各类学校要立足实际,建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发挥牵头主抓作用,对学生欺凌事件“有事必管、有件必治”,将校园打造成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
最后,要建立经常性疏导机制。青少年处于发展的不稳定期,家长和教师对于他们的心理变化要善于把握。对于欺凌和被欺凌要做到防患于未然。通过社会的广泛宣传,让防治学生欺凌教育进校园、进家庭,引领教师和家长及时化解一些较为显性的欺凌,更要注重排查具有隐性欺凌倾向的学生,特别是对心理有问题的学生,要通过课堂观察、学生反映、家校沟通等方法,早发现、早介入,有针对性地开展好心理辅导,帮助学生形成阳光、健康心理。
(作者李汝霞 蒲公英评论独立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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