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世界范围内,学生欺凌及其应对是中小学学校安全工作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难题。2017年1月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韩国首尔发布了全球校园欺凌现状最新报告,报告显示,全世界每年有将近2.46亿儿童和青少年因体貌特征、性别与性取向、种族与文化差异等遭受欺凌。 2016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与联合国秘书长特别代表办公室合作,收集了全球十万多名青少年有关欺凌经历的看法,90%认为欺凌是值得关注的问题,三分之二报告曾经遭受过欺凌,40%以上因为害怕或者羞耻而没有告诉任何人自己曾经受到欺凌,四分之一不知道遭受欺凌之后应该告诉谁。
我国也存在中小学生发生欺凌的现象。2016年一项针对全国29个县104825名中小学生的抽样调查发现,经常遭受欺凌的比例为4.7%,偶尔遭受欺凌的比例为28.66%。
近些年来,中小学生欺凌事件及其治理在我国受到普遍关注。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中小学欺凌成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非常关注和热议的话题。2016年年底,中国教育新闻网组织了“2016年度十大教育事件盘点”活动,“学生欺凌专项治理”上榜。
在这样的背景下,制定出台《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中小学生欺凌是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它包括不同类别、具有不同表现,也有多种引发原因,必须从不同的视角去分析,才能全面把握其本质和要点,必须要运用综合立体的应对方式和策略,才能有效得以解决。《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是针对当前中小学生欺凌现象的及时回应,也是基于中小学生欺凌应对乏力的有效回应。这主要源于《方案》的突出特点,在整体思路上注重系统建构,在具体措施上注重综合治理。系统建构有助于我们从整体上全面认识中小学生欺凌问题,综合治理有助于我们从根本上有实效解决中小学生欺凌问题,《方案》力求以系统建构和综合治理破解学生欺凌这一实践难题。《方案》的突出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澄清认识与解决问题并重
当前应对学生欺凌的实践中有两个主要困扰,一个是对学生欺凌的认识不清、认识混乱,二是解决学生欺凌实际问题的措施不力、实效不强。很多时候,措施不力、实效不强往往是因为认识不清和认识混乱导致。《方案》同时注重学生欺凌的认识问题和实践问题,在澄清认识的基础上提出各项应对措施。
在文件第三部分的“治理内容与措施”中,首先就开宗明义对校园欺凌的界定进行了澄清。《方案》指出:“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同时指出“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
这样的界定明确了三个要点:一是明确了学生欺凌的范围,是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事件;二是明确了学生欺凌的构成要素,包括发生的单次或者多次、主观上的故意、表现的多种形式、损害的多个方面等四个要素;三是强调学生欺凌与学生之间打闹嬉戏的区别。这样的界定对于在实践中判定什么学生欺凌、什么不是学生欺凌提供了明确的判定标准,澄清了大家对于学生欺凌的认识。另外,在界定学生欺凌构成要素时,明确提出单次或者多次以各种方式蓄意伤害他人造成一定损害的事件都是学生欺凌,这一点特别有意义。因为不管是反复发生还是偶然发生或者单次发生的欺凌事件,其性质都是欺凌,都应该严肃、认真对待和处理,这样也有助于我们在实践中提早干预学生欺凌事件,避免事态发展和恶化。
二、积极有效预防与依法依规处置并重
应对学生欺凌包括两个方面的工作,一个是提前预防,另一个是发生后的处置。预防的要点是积极预防和有效预防;处置的要点是依法依规、有理有据。《方案》同时注重应对学生欺凌的积极有效预防和依法依规处置。《方案》中提出“指导学校切实加强德育”、“严格学校日常管理”、“组织开展家长培训”、“定期开展排查”等四个方面的预防措施,分别从学生教育、学校管理、家长培训、隐患与问题排查等四个角度切入,积极有效预防学生欺凌。《方案》中提出“严格规范调查处理”、“妥善处理申诉请求”、“强化教育惩戒”等三个方面的处置举措,抓住了学生欺凌处置中的三个关键环节,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在“强化教育惩戒”举措中,又分别针对“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的欺凌事件”等四种不同损害程度欺凌事件分别明确了相应的处置办法。
三、明确实践举措与建立工作机制并重
学生欺凌是多发、频发的学校安全难题,学生欺凌治理也是一个持久的治理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既要明确实践举措,又要建立工作机制。从持久治理和提升实效的角度看,建立工作机制更为重要。《方案》在明确实践举措的同时,特别注重工作机制的建立。一是强调跨部门联动机制,《方案》由教育部等十一个部门联合发布,每个部门都有各自的职责,各个部门齐抓共管;二是强调长效机制,《方案》明确提出了“完善培训机制”、“建立考评机制”、“建立问责处理机制”、“健全依法治理机制”等四个工作机制,提升了学生欺凌实践治理措施的实效性;三是明确学生欺凌治理的负责机构和人员安排,《方案》明确提出学校必须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并明确其成员构成,明确提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具体负责防治学生欺凌的工作处(科)室并向社会公布”,把学生欺凌处置工作落到了实处。
四、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并重
学生欺凌是个复杂的社会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需要不同行为主体的齐抓共管。《方案》由教育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发布,整合各个部门力量的关键是明确各自职责形成治理合力、明确工作要求提升工作质量。《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和提出工作要求有机结合起来,明确提出教育部等十一个部门治理学生欺凌的工作职责,形成一个完整的职责分工体系;同时又提出了“深入细致部署”、“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全面总结”强化宣传引导”等四个方面的关键要求,有助于各个部门职责分工的实际落实。
五、学校、家长、社会各方力量整合
学生欺凌发生的原因包括学生、学生家长、学校和社会各界等不同层面,治理学生欺凌需要从不同层面追根溯源,寻求解决问题的突破。《方案》在指导思想、工作原则、治理内容及措施、职责分工、工作要求等各个部门都充分整合了学校、家长和社会各方的力量,使得各方量在治理学生欺凌中形成了时间上连续、空间上衔接、作用发挥上互补等良好局面。
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安全教育与管理专业委员会理事长 李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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