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的意见,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是取消中考,而是将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合二为一,实现一考多用,避免多次考试,减轻学生重复备考的负担和压力。我市在此次改革前,初中毕业和高中升学只有一次通常所说的“中考”,即实行的两考合一,此次改革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进行了名称上的统一规范。
1、改变考试科目构成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覆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除改革前的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十个科目外,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也均纳入考试范围。
2、改变考试内容
为防止增加学生负担,这次改革进行了综合设计。在考试内容上强调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增强考试内容的基础性、系统性及综合性,加强对学生独立思考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杜绝偏题、怪题,更加注重考试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和能力素质。
3、改变成绩表达
采取“分数+等级”的形式呈现,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或历史、生物或地理等科目按照国家要求计入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其中
(1)公共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物化综合、体育与健康以及物理、化学实验操作,以实际得分计入总成绩。
(2)选择科目为:道德与法治、历史二选一;地理、生物二选一。各科总分均为50分(其中生物笔试40分+实验操作10分)。四科成绩采用等级呈现,分为15个等级。各科各等级的确定,按照考生总人数的百分比确定。学生在考试前选择一科换算成分数计入中考成绩总分,未选择的科目仍按等级呈现。
表:排名、等级、分数换算表:
(3)未计分科目:所有普通高中录取时,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科目以及综合实践、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均要求达到“合格”。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着重于三个要点,一是国家课程方案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目的在于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克服一些科目“不考不教、不考不学”的倾向,引导学生打好共同基础。学生必须参加所有科目考试,但可以自主选择部分考试科目计入总分,没有选择的科目也不能“不学”,不是“不考”。二是建立在学业水平考试各门科目合格的前提下,不仅所有科目 “要学”、“要考”,而且都要达到“合格”。三是为了防止出现偏科,在设计选择科目的时候,注重做到文理兼顾,即不能只选文科类科目,也不能只选理科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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