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进行。先剔除已被前面阶段录取的考生,根据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将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从最高分考生开始按A志愿、B志愿、C志愿、D志愿的顺序逐个检索。检索到某个考生时,该生能否被A志愿录取,要看A志愿是否有剩余的计划。未被A志愿录取的考生,如果填报了B志愿,就检索B志愿,同样,该生能否被B志愿录取,要看B志愿学校是否有剩余的招生计划。以此类推。
在录取过程中某招生学校的人数已完成招生计划,则该校录取的最后一名考生成绩成为其录取最低分。
民办高中实行自主招生,集中录取。具体操作办法见《2018年苏州市区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中第7页(招生专刊)“民办高中招生”。
4.第二批次(五年制高职和现代职教“3+3(4+2)”试点项目、苏州技师学院、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3+2+2”技师班、“3+2”高级技工班)的录取办法
第二批次学校录取办法与前面阶段基本相同,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进行。先剔除已被前面批次录取的考生,根据最低控制分数线,将填报第二批次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从最高分开始逐个逐一检索考生所填ABC志愿,向符合条件的学校投档,由学校依据专业计划、考生专业志愿、考生成绩、考生身体状况等确定是否录取及录取专业。如因考生自身专业选择不当、身体条件不符等原因被学校退档,此时该生已享受了本阶段平行志愿的检索投档,本阶段将不再投档。
该阶段考生收到录取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逾期未报到作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5.中等职业类学校的录取办法
中等职业类学校(含市属中专、技工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注册入学”,
具体步骤和安排:
(1)考生网上申请。7月14日——7月17日期间考生凭准考证、姓名及手机验证码(中考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码)登陆网上注册入学平台,自行填报相关学校。
(2)院校审核录取。院校依据考生所填报的相关信息在录取平台软件中进行审核并录取。审核通过的考生即为院校预录取考生。
(3)经过考生申请、院校审核录取,当院校录取数达到公布招生计划数时,即视为完成招生计划,在注册平台中自动设置计划已满,考生将不可填报。
(4)凡网上申请但未被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在网上注册入学规定时间内可以修改所填报学校。如考生因中考报名时手机号码预留错误需修改手机号码,请直接联系其所在初中校进行修改。考试院将在录取过程中全程监督,并负责打印最终录取名单。
(5)报考中等职业类学校的考生,应根据《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相关学校的要求慎重选报。
三、注意事项
1.本次网上填报志愿的截止时间为6月4日24:00。为了充分体现公平、公正,超过该时间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进行填报或修改志愿。请考生及家长在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志愿填报。
2.凡由于考生及家长填报志愿失误而对考生录取造成不利影响的,由考生及家长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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