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在线
中山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017-12-29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二)规范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1.构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综合素质评价以道德与法治、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五方面内容为主要评价指标。既要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参加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以及劳动技术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事例、突出表现,又要整体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的实际状况。

  2.加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组织管理。以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充分利用全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由市统一制定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指导学校开展评价。由学校制定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实施,学校应将评价标准、评价办法向社会公开,评价结果根据需要向学生公示。初中学校要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客观、真实和准确记录学生日常行为和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

  从2017年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开始,学校要指导学生及时做好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和典型事实证明材料。档案材料要突出重点,简洁明了,便于高中阶段学校在招生中使用。在每学期结束时,初中学校要将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实施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并及时将公示后确认无异议的事实材料统一导入信息管理平台。学生毕业时,学校要根据评价内容、评价标准,综合学生各学期的各方面表现,分别对五个方面作出写实性评价,并以等级呈现。

  3.切实做好评价工作。各学校要根据省市统一要求和评价体系组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明确本校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要求和措施。要建立由年级组长、班主任和相关教师组成的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所在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确保综合素质评价客观科学、真实可信。班主任和相关教师及学校党团、学生组织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材料,围绕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标准,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指导,引导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社会责任感,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发展进步。

  4.积极稳妥推进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使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或参考。推动评价结果在高中自主招生、同分比较等环节中的直接使用,使用时间应不迟于2020年。使用当年,市招生部门和高中学校提前公布具体使用办法。

  (三)改进高中招生计划分配方式

  1.转变计划性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由市统一下达,计划性质由指令性计划转变为指导性计划,各类计划均可根据当年招生实际情况进行适度调整,保持计划必要的弹性,进一步提高计划预测与招生实际的吻合度。

  2.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制度。进一步优化指标生分配方式,指标生计划直接分配到镇区或市直初中(含民办学校)。根据改革整体进程逐步增加指标生分配比例,分配比例不低于50%。指标生分配招生采用单独批次、单独录取的招生办法。

  3.探索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镇区的办法。以专业导向为基本原则,探索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名额分配到镇区的实施办法。

  4.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政策。非本市户籍学生入读普通高中继续实行单列计划制度,合理确定单列招生计划的比例,并根据人口和教育资源变化逐年调整。适度降低随迁子女入读普通高中限制性条件。探索实行面向全市与分片区相结合的招生制度,确保优秀随迁子女学生入读普通高中。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