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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中小学2018年寒假时间确定
2017-12-14
山西新闻网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12月12日,朔州市教育局公布了今年全市中小学校(含幼儿园)放寒假的具体时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将从2018年2月3日起至3月4日止,3月5日正式开学上课,假期30天。市教育局《关于全市中小学校放寒假的通知》中规定,寒假期间,学校、家长、学生要做到严格规范放假时间、合理安排寒假生活、严禁组织有偿补课、加强安全教育、加强值班值守。

  一要严格规范中小学放假时间。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市教育局统一安排的放假时间。严禁任何学校延期放假或提前组织学生开学。要合理安排教学进度,确保顺利完成教学任务。

  二要科学安排师生假期学习和生活。各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假期生活的指导,要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拟定各类主题教育活动。让学生在家长的监护和指导下开展一些社会调查、社区服务、读书等有益活动,丰富学生假期生活。倡导布置一些动手操作和参与社会实践类的寒假作业。结合教师专业成长计划,开展提升活动。

  三要严禁中小学校利用假期组织补课。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相关规定。严禁中小学校以任何形式占用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所有中小学校及教师不得向学生宣传、推荐或强制学生参加社会机构补课。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和教师,一经查实,将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

  四要牢固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思想,切实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要求。加强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放假回家和开学返校的交通安全,在学生放假集中回家和开学返校这一特殊时期,主动会同当地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大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督、管理和查处力度。要认真吸取经验教训,教育广大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坚决不乘坐农用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拼装车、报废车、非法改装车和非法营运车等车辆。要加强学校自备或租用车辆的管理,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严禁使用安全状况达不到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严禁超载、疲劳驾驶等交通违章违法行为,严禁学校跨县(区)接送学生。如学生因年龄较小或天气异常正常返家困难,学校要通知家长或其它监护人到校接学生回家,确保广大师生离校返家和开学返校途中的交通安全。深入开展假期安全教育。各学校在放假前要对学生集中进行一次深入的、针对性强的安全教育。进一步强化全体师生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水平和自救互救技能。要通过《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媒体宣传等形式,提醒广大家长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孩子的假期安全,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让孩子乘坐危险车辆,防止孩子横穿结冰河道或到结冰的湖、河、水库、水池中玩耍,提示低年级学生要在家长陪同下出行或燃放烟花爆竹,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全面开展校园安全维护工作。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在全市安全工作检查的基础上,利用假期全面开展校园安全维护工作,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

  五要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实行假期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门卫管理和夜间巡逻,严防火灾、盗窃和其他突发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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