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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
2018-05-24
长沙市教育局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要求,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教育行风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3〕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师队伍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以做“四有”好老师为目标,以“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教书育人全过程,突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弘扬高尚师德,力行师德规范,强化师德教育,优化制度环境,不断提高师德水平,推动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为加快推进我市教育现代化进程、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保障。

  二、总体目标

  从2018年~2020年的三年时间,分为“推进、深化、提升”三个阶段,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通过政策学习、典型示范、完善制度、严格管理等举措,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不断提升人格修养和学识修养,全心全意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经过三年努力,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师德师风突出问题,全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

  三、主要措施

  在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中开展做“四有”好老师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改进和创新师德教育内容、方式载体和体制机制,采取多种措施,切实推进师德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1.完善师德教育机制,引导教师树立远大职业理想。明确师德教育要求。全市中小学要全面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每年组织全体教职工签订师德承诺书。教师培训机构要将师德教育纳入教师教育课程体系,重视法律法规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新任教师岗前培训须开设师德教育专题;把师德教育作为在职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设置一定的培训学分。创新师德教育方式。鼓励中小学校采取教师宣誓、宣言等形式进行师德教育。充分发挥魅力教师讲师团等先进典型的作用,采取实践反思,师德典型案例评析,情景教学等丰富师德教育形式,把教书育人楷模、一线优秀教师等请进课堂,用优秀教师的感人事迹诠释师德内涵。结合教育教学、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师德教育,切实增强师德教育效果。

  2.完善师德宣传机制,营造尊师重教社会氛围。将师德宣传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重点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大力宣传教师的地位和作用,让全社会广泛了解教师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针对师德建设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应对并加以引导;充分利用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纪念日的契机,联合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充分展现我市教师的精神风貌,挖掘师德典型,弘扬高尚师德,增强正能量。

  3.完善师德激励机制,促进形成重德养德良好风气。完善师德表彰奖励制度,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表彰奖励、评优晋级的首要条件。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教师,在评优评先和职务(职称)晋升等方面予以优先。继续培育、评选“感动星城魅力教师”、“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长沙市优秀教师,树立一批师德典型。

  4.完善师德监督机制,有效防止失德行为。建立健全师德年度评议制度、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师德问题提醒制度、师德状况定期调查分析制度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政策和措施,注重抓好对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等的监督。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多种形式、行之有效的师德投诉举报平台,及时获取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将违反师德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5.完善师德惩处机制,坚决遏制失德行为蔓延。建立健全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制度。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教师[2014]1号)和《长沙市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长教发[2014]18号)的有关规定,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者,要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建立问责制度。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处理不及时、处分不到位、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

  6.完善师德考核机制,促进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强化师德考评,体现奖优罚劣,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见附件一),加强过程考核,着力解决师德失范、学术不端等问题。把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核心内容摆在首要位置。各区县(市)教育局要制定师德考核办法,各学校要制定实施细则。师德考核应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符合教师职业特点,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采取教师个人自评、家长和学生参与测评、考核工作小组综合评定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原则上可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并存入师德考核档案。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当年个人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提拔使用、评优奖励和特级教师评选等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

  7.完善师德保障机制,将师德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师德建设责任制度。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师德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监管,主要负责人是师德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有关职责要落实到具体的职能机构和人员。各区县(市)教育局要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师德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要充分发挥教育工会在师德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学校教代会和群团组织要紧密配合,形成加强和推进师德建设合力。中小学校党组织是党在学校中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要充分发挥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各中小学校要把师德建设摆在教师工作首位,贯穿于管理工作全过程,中小学校长(书记)要亲自抓师德建设,对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的,要追究党组织书记和行政负责人的责任。

  四、时间安排

  1.2018年:研究师德师风建设的主要工作内容,部署师德师风建设的主要任务;充分认识目前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重点开展宣传发动和师德教育;宣传校内外师德典型先进事迹;出台《长沙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方案》(见附件二);研究出台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定师德考核标准和办法,着力解决师德师风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学生、家长对教师师德师风的评价活动;整治民办学校(培训机构)无证办学和违规办学;严厉查处师德师风违纪行为。

  2.2019年:继续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有关系列活动;评选表彰“感动星城魅力教师”;修订有关规章制度,实现师德要求具体化、规范化;深入研究师德师风建设新问题,制定科学合理的师德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学校可以在结合上级要求的基础上创新、突出自己的特色;探索建设并运行师德师风监控体系。

  3.2020年:总结前两年师德师风建设的经验,进一步提升、创新师德师风建设水平;构建科学有效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评估监督体系;完善师德建设相关制度和相关政策,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长效运行机制,促进全市师德师风建设上到新的台阶。

  4.通过三年的师德师风建设活动,遏制当前突出存在的违规收费、违规补课、家教家养、体罚学生等师德师风违纪现象,培养崇德敬业、严谨治学、锐意进取的工作作风和爱校敬业、爱生爱岗、立德树人的人文精神,形成树师德、铸师魂、正师风的良好氛围,使良好的师德转化为广大教师的自觉行动和良好品质。

  五、保障措施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市教育局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各学校要成立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各中小学校长(书记)是第一负责人。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工作方案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落实措施,强化督查。完善师德师风问题防控机制,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师德师风问题报告制度、师德师风状况定期调查分析制度和师德师风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政策和措施。

  3.总结推广,常抓不懈。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长效机制,不断促进师德师风建设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把师德师风规范的主要内容具体化、规范化,制度化,成为全体教师普遍认同的行为准则。

  附件一:长沙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

  附件二:长沙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方案

  附件三:师德师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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