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这是对家长诚信的约束
这几天,记者一直就此事联系明珠学校。
该校李校长是这样解释的:
永康市对小升初、初升高招生进行了规范,要求各学校按核定招生数在规定时间内招生。
明珠学校核定招收初一新生300名,在7月15日前上报给市教育局备案后,不能再行招生。
“那时排队报名的家长很多,我不得不关机一个星期。”
“家长说7月9日就来学校反映过?找谁反映的?我没收到过这个信息。”
“向家长收取这笔捐助款,是出于对家长诚信的一种约束,免得他们报了名,又不来读,扰乱教学计划。
“家长交的钱是捐助款,那就是自愿赞助,哪有赞助了再来索取的道理?”
校方还称,因为今年教育局规定在7月15日后民办学校不能再招生,像王振妙的儿子这样的情况今年有21例,学校又不能补招,白白浪费21个名额,公办学校却没有这种约束,属于“公办民办没有一碗水端平。”
教育局:应该退钱
对于“自愿赞助”的说法,王振妙显然不同意,他说,这是孩子到该校读书的先决条件,“捐赠”是“被自愿”。
永康市教育部门有关负责人说,按照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学校不能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赠费”(捐助款)、“资助费”。针对有些民办学校负责人说的“法律没有规定民办学校不能收”,这位负责人驳斥说,“法律也没有标明民办学校可以收”。鉴于民办学校系自筹资金投入,政府允许他们经物价部门审批后,在学杂费用方面按成本收费,但不包含捐助款、捐赠费这一类名目。
昨天,明珠学校校方同意王振妙等21位家长凭发票到学校退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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