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教委北京市语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2019年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到2019年末,各区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学校、技工学校、工读学校、特教学校(其中除幼儿园不含民办外,其他均含民办教育)、各高校累计全部完成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建设任务,2020年起新增校,增加一所达标一所。
同时,《通知》还对达标检查工作做出具体安排。
其中各区教委、语委负责本辖区中小学、幼儿园、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学校、技工学校、工读学校、特教学校(其中除幼儿园不含民办外,其他均含民办教育)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建设的指导和验收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达标建设时间表推进工作。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学校、技工学校、工读学校、特教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建设标准可参照《北京市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执行。
各高校(含民办高等学校)要参照《北京市高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结合本校实际进行院、系自查,学校综合检查。
北京市教委、市语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在11月份以抽查方式对各级各类学校语言文字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北京市教委表示,已取得国家级、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称号的学校视为达标学校。希望这些学校要进一步巩固成果,总结经验,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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