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委明确:2月16日开学后两周内中小学不得组织任何形式带有学科测试性质的练习、测验、考试等,新学期还将试点作业、考试(测验)备案制。学校承担“减负”工作的直接责任,“减负”的意识和规范需要落实到每一所学校和每一位教师,因此本市将在严禁有偿补课的“六条禁令”(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实施“三个最严”(最严规范、最严检查、最严惩戒)的同时,探索建立校长、教师信誉档案,对督导检查、信访等渠道发现的“阴阳课表”、违规进行考试和测试,组织跨校联考、教师有偿补课、与校外培训机构存在利益输送等违规的相关责任人记入其信誉档案,试行不经备案布置作业也记入信誉档案,与其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评优评先、选拔培养、绩效考核等进行挂钩。
同时,上海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聚焦重点,开展开学阶段落实减负工作的督查与巡查。开学伊始,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导的通知》(沪教督〔2017〕1号)精神,对责任督学全覆盖督查提出具体要求,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督导部门将加强重点督查和巡查暗访:严禁在开学两周内组织各类学科测试,严禁根据测试成绩给学生排名;认真落实市教委规定的课时计划,开齐开足三类课程与科目,严禁周课时总量超标;严格按照市教委有关规定安排学生在校作息时间;切实保障“三课两操两活动”和“学生每天在校体育锻炼一小时”落实到位。对违反有关规定、“减负”政策执行不到位的区县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和相关责任人,将实行教育督导问责,并实行公开通报,对查实的相关人员,敦促有关区严肃处理。
对于2017年普通高中提前招生录取自主选拔,市教委表示将着重抓好两项工作,为初中学生减负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一是杜绝测试题目中的“超纲”现象,对校园开放日活动中的校测提出明确要求,要注重考察学生融会贯通的能力,测试内容不超过初中阶段课程要求,主要围绕公共基础知识、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能开展,不得使用偏题怪题。二是进行有效监控,市教委将在加大信息公开、完善选拔办法、规范招生程序、加强组织保障等方面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对高中自主招生工作进行全覆盖、全方位的监控,还将组建队伍,对于高中自主招生校园开放日和面试等相关活动进行巡查和监督。如有学校违反相关规定,一经查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相应减少下一年度自主招生录取计划。
教育培训市场的治理已经成为中小学生“减负”的重要一环。为此,上海市教委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依法整治规范、建立长效机制”集中整治工作。一是采取“属地化、全纳性、客观性、准确性”的原则全面摸底排查本市教育培训市场。根据排摸结果,分类制定整治规范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二是围绕“收费规范、校园安全、教师资格、广告宣传、教育内容、教学点设置”六个方面加强规范有教育培训资质的机构。三是教育、工商、人社、民政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对“加重未成年人课业负担”和“存在办学场所消防安全”的无证无照非法办学和乱设点的单位、个人进行集中整治和查处取缔。四是全面排摸和集中整治的同时,根据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启动相关文件的制定。制定和完善各类民办非教育培训机构准入审批和日常监管的规范性文件,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化管理的优势,形成教育培训市场的长效监管机制。为此,市教委成立专项工作组,建立专报、例会、信息发布等制度。
在新学期里,市教委还将试点实施小学“快乐活动日”拓展,在小学开展每周半天“快乐活动日”的基础上拓展延伸:一方面增加周一至周四放学后的“快乐30分”综合活动(不列入课程计划,不强制要求每个学生参加,不上新课或全班性补课);另一方面每天放学后4:00至5:00,为家庭确有接送困难的学生提供看护服务,逐步覆盖到所有小学。2月开学进行“快乐30分”试点;秋季开学,所有公办小学都要实施两个方面的“快乐活动日”拓展。同时,加强对班级微信群的治理,引导微信群发挥正面导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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