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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印发2020-2021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目录
2020-06-02
四川省教育厅
作者: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现将《四川省2020-2021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目录》(以下简称《教辅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辅目录》主要内容
  本《教辅目录》由《义务教育教辅材料目录》(附件1)、《普通高中教辅材料目录》(附件2)组成。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本《教辅目录》所列教辅材料种类,以及各市(州)2012-2013年普通高中教辅材料选用推荐目录和2017-2018年义务教育教辅材料选用推荐目录,认真做好中小学教辅材料的推荐工作,不得擅自变更目录。
  二、关于义务教育语文、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教辅材料
  根据教育部要求,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全部使用统编教材,该三科教辅材料在我省组织评议前由学生和家长根据需要在市场自行购买使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执行《四川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选用管理实施意见》的规定,不得统一代购。
  三、关于普通高中教辅材料
  普通高中2020-2021学年教辅材料在本《教辅目录》内选用。
  四、教辅材料使用时间
  按照我省中小学课程设置方案和教学实际,本《教辅目录》中公布的各学段、各年级同步练习册于2020年秋季起使用;初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于2021年春季起使用;高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可于2020年秋季起使用;寒暑假作业中的暑假作业于2020年暑假使用,寒假作业于2021年寒假使用。
  五、其他事项
  各市(州)要按规定做好全省中小学教辅材料的自愿购买、无偿代购服务以及统计上报等工作。市(州)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以及教辅材料发行单位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本地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
  各市(州)应于今年10月底前,将2020年秋季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情况的统计数据(附件3)上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于2021年4月底前,将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情况的统计数据上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本《通知》和《教辅目录》将在四川省教育厅官网(http://edu.sc.gov.cn/)公布,供社会监督。
  附件:
  1.义务教育教辅材料目录
  2.普通高中教辅材料目录
  3.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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