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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起四川中小学校园食堂不准外包
2014-08-06

  《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实施

  8月10日起,由四川省食药监局与省教育厅联合制定的《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一律不准外包。

  4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从南充市食药监局获悉,这是四川首个关于校园食堂安全的系统管理办法。目前,南充登记在册的695个校园食堂超一半进行了外包,管理办法实施后,将进行全面清理。

  最大亮点 义务教育段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

  《办法》发布后,第32条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该条规定: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食堂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而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引入社会经营的食堂,应选择有资质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的餐饮公司,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

  南充市食药监局餐饮服务科科长蒲仁昌称,目前,南充登记在册的695家学校食堂,有超过一半进行了外包,“有的学校没有能力办食堂,只能寻求社会力量。”科长蒲仁昌介绍,外包确实给食品安全带来了隐患,食堂外包后,学校领导不会把食堂安全工作当作重点,“私人或者企业承包,会存在片面追求利益而忽视原材料、加工过程、人员监管等问题。”《办法》实施后,将进行全面清理,由校方收回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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