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要求,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10月8日至13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青海省申报的10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进行了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是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教育部与青海省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严格把关”的原则,在对青海省申报材料严格审核的基础上进行的。
督导检查组分5个小组对10个县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共随机抽查学校和教学点94所(个),其中小学64所,初中11所,一贯制学校9所,完全中学3所,教学点6个,现场查看了果洛藏族自治州特殊教育学校在建工地。检查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通过专用网络平台组织对3065人进行了问卷调查;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督导检查组对各县的督导检查意见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
按照《办法》规定,督导检查组对青海省10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结果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区、市)办学基本标准后进行。各省(区、市)应根据相关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国家标准,制定既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又与国家标准基本相符的省级标准。青海省结合本区实际,就办学基本标准制定了相关指标。督导检查组对10个县的相关指标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学校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详见表1)。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办法》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差异系数。评估标准为小学、初中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核查结果:10个县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了国家标准。小学差异系数在0.184-0.442之间,初中差异系数在0.106-0.466之间(详见表2)。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
《办法》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个方面17项指标进行,省级可适当增加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估标准不低于85分。青海省根据实际,在实施办法中增加到19项指标,总分100分。核查结果:10个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均达到了国家规定要求,分数介于91-94分之间(详见表3)。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办法》规定,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需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青海省对各县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85%以上,基本符合要求。我们此次也通过专用网络平台、随机访谈等方式对以上几类人群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与青海省调查的情况基本相符。
督导检查组还对10个县有关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未发现作为“一票否决”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近年来,青海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始终把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重大的民生工程,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一是强化政府主导作用。省政府与各地政府签定了责任书,各市(州)、县分别制定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方案,确定目标任务。各部门认真履职,积极作为,形成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不断强化教育督导,加强监督,保障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各申报县政府努力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优先保障义务教育。今年申报的10个县政府补拨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欠拨资金5.06亿元。三是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各地以实施全面改薄为契机,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在加大校舍改造力度的同时,全面改善教学仪器设备、图书、信息化设施等方面的条件。2015年以来,10个县累计投入26.7亿元(其中县本级5亿元),新建改扩建学校807所,新增校舍面积10.1万平方米,新增实验室、功能室1059间,新增教学仪器设备2.1亿元,新购置计算机2.1万台,新增图书103万册。全省义务教育学校的面貌焕然一新,资源配置水平显著提升。四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省级出台了公费师范生、农村教师定向培养、城乡教师交流轮岗、乡村教师荣誉、乡村教师待遇倾斜等多项政策举措。各地结合实际建立完善了义务教育教师管理制度和校长、教师交流机制,着力破解教师学科结构不合理和边远乡村教师“下不去、留不住、教不好”等突出问题。五是完善特殊群体关爱制度。各地把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纳入政府保障范围,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六是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各地把学校内涵建设作为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内容,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打造特色品牌,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综合以上结果,督导检查组认为,青海省今年提出申报的10个县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国家和省定标准,根据数据审核和此次督导评估现场检查,10个县仍有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
(一)部分县校额、班额偏大
民和县三中在校生超过3000人,规模过大。民和县、化隆县、泽库县小学、初中大班额班级数量较多。
(二)办学条件仍存在许多缺口
民和县、化隆县、循化县均有部分学校占地面积不足。民和县、同仁县体育运动场地面积缺口较大。循化县多数学校运动场建设标准低。班玛县功能室数量不足。民和县个别学校功能室面积不达标。久治县部分学校功能室设备配置标准不高。循化县、甘德县、达日县教师周转房不足。部分学校教学设备不够齐全、图书陈旧,复本率高,部分图书不适合相应年段学生阅读。部分学校存在陈旧双人课桌椅。同仁县、泽库县部分学校未建设校园网。各县普遍存在大量旱厕,条件差,安全隐患多。一些寄宿制学校无洗浴设施。民和县、同仁县、班玛县、甘德县、达日县部分学校仍有在建项目,全面改薄工程尚未完成。
(三)部分县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不健全
化隆县、同仁县、泽库县未做到近三年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仍有欠拨资金尚未补拨到位。同仁县未落实对乡村小规模学校按100人拨付公用经费政策。泽库县部分学校2017年教师培训经费占全校公用经费的比例低于5%。循化县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四)教师队伍建设仍存在薄弱环节
部分县存在教师数量不足、结构不够合理的问题。循化县、泽库县、班玛县、同仁县、化隆县学科教师缺口较大。甘德县、达日县、久治县全县教师人均培训时长不足。一些县教师队伍培训针对性、有效性不足,不能满足实施课程改革、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的需要。循化县聘任代课教师较多,且没有纳入社保。
(五)学校管理存在一些漏洞
部分学校校园环境较差,设施设备管理,卫生管理水平不高。部分学校实验室管理不规范,显微镜、天平等精密仪器没有装箱保管,未做防尘处理。部分寄宿制学校未公示食堂食谱、采购信息。部分学校安保人员不足、物防器材不足;灭火器已过有效期;学生宿舍消防通道不畅通;校门口没有设置安全警示标示和减速带;没有对食堂操作间、食品留样柜和主、副食库进行监控;存在安全隐患。
(六)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滞后
果洛藏族自治州特殊教育学校仍在建设中,预计明年才能招生。目前各县三类残疾儿童绝大多数是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无法保证三类残疾儿童接受良好的特殊教育。
三、督导意见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青海省各级政府要以本次督导为契机,针对本次督导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对照国家和区定标准,认真研究对策,严格加以整改。
(一)统筹谋划,整体推进,确保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如期实现
对照备忘录和青海省政府规划目标要求,2019年全省要整体通过评估验收。目前,还有3个县尚未实现均衡发展,这3个县基础薄弱,条件艰苦,青海省要进一步加大攻坚力度,在政策上重点考虑,在工作上优先安排,对照目标,狠抓落实,如期完成目标任务。本次接受督导检查的10个县,要梳理问题清单,逐一加以整改,补齐依然存在的诸多短板,全面提高基本均衡发展达标水平。已经通过国家认定的县,要持续努力不松懈,做好动态监测,加大巩固提高力度,保障已经取得的发展成果,努力向优质均衡发展目标迈进。
(二)合理布局,加大投入,大力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水平
要结合青海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以及不同市州、不同县域的自然条件、经济水平、人口变化趋势等多方面因素,认真做好义务教育的总体结构设计,认真做好各地方义务教育学校的布局规划和调整。要以全面改薄工程等一系列基本建设工程为主体,不断改善学校的硬件条件,特别是要以满足教育教学需求为目标,大力提升学校现代化装备水平。青海省要结合新时代新目标新要求,不断修订本省办学基本标准,不断提高全省义务教育学校的硬件装备水平。
(三)完善政策,优化提高,进一步加强校长教师队伍建设
要始终把校长教师队伍能力水平提升和师资均衡配置作为工作重点。要认真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提出的要求,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努力提高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让广大教师享有应有的社会声望,在教书育人岗位上为党和人民事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要在不断完善教师队伍稳定和待遇保障相关政策的基础上,采取“精准补充”的办法,完善教师学科结构。要继续加大对长期在高寒边远地区工作教师在职称、待遇、培养等方面的倾斜力度,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要进一步完善教师交流制度,发挥名优教师的辐射引领作用。要继续加强教师培训,完善培训体系,创新培训模式,提高培训实效,整体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
(四)把握重点,抓住难点,着力解决面临的突出问题
结合青海省实际,要认真研究当前困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特殊矛盾的主要问题,采取针对性的对策,切实加以解决。一是要继续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全面贯彻《义务教育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健全完善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紧盯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时段,持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学生不辍学、不流失。通过改善办学条件、提高食宿质量、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等方式增加学校对学生的吸引力,确保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二是高度重视高寒地区学校的正常运转。结合乡村振兴计划,城乡公共服务设施的总体建设,有效解决高寒地区学校的用水、用电、采暖问题。在保证国家环保要求的基础上,尽一切可能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三是切实提高农村学校的管理水平。要完善学校管理章程,健全学校管理制度,要营造优良的校园文化、绿色环境、特色气氛。要全面提高各类场室利用率、教学仪器设备使用率、图书借阅率,满足学生发展需要。四是把提高质量作为中心任务。要努力打造有效课堂、高效课堂;要广泛深入开展教科研工作,要全面提升学校内在发展动力,要注重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以全面育人为目标,努力打造内容丰富、具有特色的育人文化。
督导检查结束后,请青海省进一步研究,及时布置整改工作,在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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