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厅有关直属单位,省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6〕397号)《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26〕65号)精神,现将2026年度全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材料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9月28日—30日(报送材料时间安排表见附件)。
地点: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B座二楼东侧窗口(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南段50号)。
二、材料要求
1. 各申报人员按照晋教师函〔2026〕65号文件评审条件要求申报,申报材料按照本文件附件1整理报送。
2. 各市教育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晋教师函〔2026〕65号文件评审范围、 申报程序等要求择优推荐申报人选。 省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由主管部门(教育系统由省教育厅)推荐报送。
3. 各市教育局、各单位须提交推荐材料原件和最后一次公示材料原件, 同时还需上报加盖公章的网站公示截图或公示栏公示截图。核定过中小学正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数量的单位须提交岗位核准材料。
4. 各市教育局、各单位须组织申报人员按照附件1材料目录顺序提交材料, 除提交原件材料外, 还需将目录材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合订本一同上报, 切勿将原件装订在内, 其中教材、 教案 (学案) 、 听评课以及示范课材料不需要复印装订。评审结束后,原件材料全部退回,合订本材料留档不予退回。合订本内所有复印件材料均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合订本封面按照附件6统一制作,封面加盖学校单位公章。各市教育局、各单位要提前审核查看原件及合订本材料, 材料如不规范不予受理。
5. 各市教育局、各单位组织申报人员提交评审情况登记表时,需在表格最下方写明推荐依据,例如: “该教师是我单位在编在岗在聘人员,经考评其符合业绩成果条件第*条,同意推荐参评”字样,加盖学校和主管部门公章。表内所有栏目内均需填写完整,如不完整材料退回。
6. 所有申报人员须提交一套与申报学科一致,属本地区现行使用版本的空白教材 (高中学段申报人员提交高一至高三全套教材,初中学段申报人员提交八、九年级全套教材,小学学段申报人员提交五、 六年级全套教材, 幼儿教育申报人员提交《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每本教材扉页请写明地市、单位、学科、姓名,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三、工作要求
1. 各市教育局要会同相关部门成立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推荐委员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下达的推荐名额内择优推荐正高级职称申报人选。
2. 各市教育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实行“三公示”制度, 按照评审文件要求和各单位评审方案对申报人员进行考核、考评、考察,严格申报程序,把好审查关。要及时会同相关单位核实推荐期间反映的问题并妥善解决, 确保在报送时间前完成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时间要求报送, 逾期不予受理。
3. 各市教育局、各单位要严肃申报工作纪律,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做到责任到人、层层把关。对不按规定程序操作,违反工作纪律、把关不严单位,实行责任追究并进行通报。
4.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28 号)要求,凡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员,一经查实,一律拒收材料,取消当年参评或评审通过资格, 相关信息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 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记录期限为 3 年, 同时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通报批评。
5. 各市教育局、各单位工作人员往返交通费及食宿按差旅费标准自理。
联系人:王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351—7731275
附件:1. 山西省 2026 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材料目录
2. 山西省 2026 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材料报送时间安排表
3. 山西省 2026 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材料信息核对表
4. 单位材料报送承诺书
5. 个人承诺书
6. 合订本封面
山西省教育厅
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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