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以来,教育部联合多部门开展了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7月12日,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将校外线上培训纳入监管体系,对线上、线下培训进行统筹管理。这是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互联网+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一、规范校外线上培训势在必行
在线教育蓬勃发展,为个性化、一对一的学习提供了更多机会,有助于实现随时随地学习和碎片化学习,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上培训发展迅猛。然而,由于缺乏监管,线上培训出现一些突出问题:有的培训平台存在低俗有害信息及与学习无关的网络游戏等内容;有的培训内容以应试为导向,超标超前,不符合教育规律;学科类培训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的缺乏基本教育教学能力;有的培训预付费过高、合理退费难,用户消费风险大。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校外线上培训质量、增加了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规范。
二、在线教育为监管带来不容小觑的挑战
区别于传统教育模式,线上培训活动依托互联网开展,有其自身特征,对传统监管机制带来不容小觑的挑战。
一是在线教育内容更新迭代快。在线教育服务的内容和形态变化非常快,传统以教材审批等实体内容的监管方式,往往不符合实际,需要建立动态监管机制。
二是跨区域监管困难。由于在线教育机构和服务对象一般不在同一行政区域,出现问题后,跨区域监管、处罚等涉及复杂的行政协调,难度较大。
三是对信息安全提出更高要求。在线教育数据汇集便捷,数据量大,数据类型丰富。同时对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基于大数据的在线教育监管将是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一把利剑
在线教育这些独特特征,使得传统的监管方式和手段难以发挥有效作用。必须针对其扁平化、覆盖广、规模大、变化快等特征,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实现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监管互联网教育,保障教育消费者的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中提出采取“互联网+监管”新模式,改进监管技术手段,“用互联网的方式解决互联网的问题”, 建设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为各地开展备案和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开展基于大数据的监管,将是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一把利剑。
首先,实施备案审查制度使监管有根可循。通过对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和培训人员等进行备案,并向公众公开备案信息,消除信息不对称,实现对线上培训资格审核和责任的初步约束。依托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对备案内容与机构实际服务内容的审查和对比,可及时发现线上培训存在的问题,监督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履行教育承诺。
第二,统一的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动态监管。围绕信息备案、数据保存、证据保全等,建成全面、综合、系统的在线教育管理服务体系,为教育行政部门、培训机构、家长和学生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动态监管。同时,《实施意见》提出,要培训机构要落实互联网平台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和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等,采取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切实保障数据安全。
第三,黑白名单和惩处机制强化行业自律。《实施意见》指出,建立黑白名单,对符合相关规定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列入白名单,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列入灰名单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列入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黑白名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利用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对外公布,及时更新,实现动态监管。公开、透明的大数据计算体系,不仅能规范和促进线上培训良性发展,还可以开展基于过程数据的评价,以技术手段强化行业自律。
《实施意见》的出台,将野蛮生长、无序发展的线上培训纳入了监管的体系中,迈出了规范有序发展的第一步。对在线培训和线上教育的规范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通过制定在线教育服务内容与技术规范,建立独立、透明、基于数据、可信的第三方教育服务评估体系,探索在线教育预缴费纳入第三方机构存托机制等,将是未来助力构建校内外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保障线上培训有序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北京师范大学未来教育高精尖创新中心执行主任 余胜泉)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