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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汪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迈出关键一步
2019-07-15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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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校外培训从线下向线上迅速发展,为中小学生提供了一定的多样化、个性化教育服务,同时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近日,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就进一步规范面向中小学生、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的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活动提出明确要求。《实施意见》的发布,标志着规范校外线上培训迈出关键一步,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形成校内外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具有重要意义。

  规范校外线上培训是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的必然要求。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线下线上两头兼顾,否则容易顾此失彼。2018年初,教育部等四部门下发了《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排查和整治,截至2019年3月,超过98%的存在问题的校外培训机构得到整改。但在整改过程中,一些培训机构转移阵地,把战场开到了线上,造成了“线下减负线上增负”的现象,究其原因,一是线上培训的准入门槛较低,在成本、师资、场地等方面较传统的培训均有优势;二是政策体系不健全,表现为教育领域相关政策法规对在线教育规范较少;三是利润空间较大,吸引了大量资本进入。当前,线上校外培训存在的突出问题表现在:有的培训平台存在低俗有害信息及与学习无关的网络游戏等内容;有的培训内容以应试为导向,超标超前,不符合教育规律;学科类培训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的缺乏基本教育教学能力;有的培训预付费过高、合理退费难,用户消费风险大。

  为了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针对野蛮生长的校外线上培训,《实施意见》要求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在取得ICP备案手续、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证明、等级测评报告后,对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内容和学科类培训人员在机构住所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备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对符合条件和规定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予以备案并公示公布。

  《实施意见》还明确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网信、电信、公安、广电、“扫黄打非”等部门制订排查方案,在2019年12月底前,对在本省(区、市)申请备案的校外培训机构从内容健康、时长适宜、师资保障、信息安全、经营规范等方面开展排查,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经排查发现问题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应当按整改意见进行整改,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并重新提交相关材料。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网信、电信、公安等部门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进行查处,视情节暂停或停止培训平台运营、下架培训应用、关闭微信公众号(小程序)、依法进行经济处罚等。

  规范校外线上培训是促进“互联网+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为了更好地发挥校外线上培训为中小学生提供多样化、个性化教育服务的优势,形成校内外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亟需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实施意见》提出,探索“互联网+监管”机制,改进监管技术手段,依托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动态监管。全面推行黑白名单制度,对符合相关规定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列入白名单,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列入灰名单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列入黑名单。同时要求加强行业自律,校外线上培训机构要实事求是地制订招生简章、制作招生广告,不得过度营销、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要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杜绝培训内容名不符实;要严格按照与用户签订的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办理收费和退费事宜,保障用户合法权益。

  规范校外线上培训,涉及到多部门、多领域,需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建立教育部门牵头,网信、电信、公安等多部门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并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充分发挥电教、教研等部门和专家团队的专业支撑保障作用;引导和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行业规范和自律。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对地方政府规范校外线上培训发展工作的督导评估。建立问责机制,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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