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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正式实施
2018-09-05
中国教育在线综合

  9月1日《山西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正式施行,为了让更多市民了解自己的家庭责任,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义务,当天,省、市妇联共同在南宫广场举行了宣传咨询活动,为广大市民答疑解惑。

  据了解,目前,山西省18岁以下儿童有900万人,其中14岁以下留守流动儿童有67万人。越来越多的农村孩子随父母打工进城成为流动儿童,家庭教育严重缺失。而全国妇联的最新调查则显示,多数父母存在不同程度的养育焦虑,近半数家长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教育孩子,仅有三成家长认真学习过有关子女品行教育、亲子关系等知识,对家庭教育的特点、规律、方法了解较少。

  《山西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的实施为我省家庭教育提供法律规范,填补我省家庭教育法律法规的空白。我省是继重庆市、贵州省后,在全国范围内第三个推出家庭教育法规的省份。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悦娥指出,《山西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的施行对新形势下进一步推进我省家庭教育工作、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全社会要从关系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的战略高度,增强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妇联组织要将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作为开展未成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重要职责,着力深化家庭教育的研究、指导和服务。作为父母和家长,要把美好的道德观念从小传递给孩子,促使他们健康成长,长大后成为对国家和人民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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