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开展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河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18年自主招生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一、自主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一)自主招生计划人数:25人(招生总数的5%)
(二)招生类别:中加国际班
(三)自主招生范围:市内五区(新华区、桥西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初三应届毕业生。
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
(一)应届初中毕业学生且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不少于3个“A”,并不得有“D”的方可报名;
(二)报名参加自主招生的学生,品学兼优,有较好的英语基础,对英语学习具有浓厚的兴趣,并有出国留学意愿;
(三)所有参加自主招生学生必须参加全省统一中考。
三、自主招生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8年6月23日—6月24日
(二)报名方式
1.区域内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从石家庄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www.sjy.net.cn/)登录“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服务平台”报名,或登录河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www.hbsdfz.net),点击链接“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2.自主招生学生通过网络报名后,将“自主招生报名表”打印一份,并亲笔签字,于6月24日下午5:30之前将“自主招生报名表”交到河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外事办。
(三)资格认定
报名结束后我校自主招生专家评审组根据报名信息,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定,按照自招生计划数确定拟入围名单,并电话通知学生本人或家长,到我校领取测试准考证,进入测试环节。
四、综合测试
(一)测试时间:2018年6月27日
(二)测试形式:笔试、面试
笔试:英语、语文(上午9:00-11:00)
面试:英语听说能力和综合素质(笔试之后)
五、自主招生选拔和录取
(一)根据学生笔试、面试情况评定成绩,于6月29日上午12:00之前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拟录取名单通过河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和学校公告栏公布公示,时间为6月29日—7月1日三天。。
(二)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者,可于7月1日上午12:00之前向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意见,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书面意见后于7月1日下午16:00之前予以回复。
(三)7月2日上午,自主招生拟录取学生及家长与我校签署自主招生志愿书。
(四)中考成绩公布后,自主招生拟录取学生中考成绩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可确定正式录取。
(五)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不需填报中考志愿,直接到我校办理入学相关手续,与中加班其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我校将自主招生正式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和市考试院中考科备案。
六、自主招生培养方式
对于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学校将为其建立中、加方双学籍档案;为每个学生设置中方和加方学习课程,制定出符合国家规定、符合我校校情、符合学生利益的“河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中加班课程规划”,并帮助学生针对自己的情况做出学业规划选择自己的课程;利用加方多层次,多角度,过程与结果并重的评价的方式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定期组织中、加方教师和专家对学生学习情况进行分析和研究,确保学生协调、持续发展,为他们的海外留学教育做好学术准备。
七、组织与监督
河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自主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在自主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邀请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社会监督员全程监督。
公示网址:www.hbsdfz.net
咨询电话:0311—89912339、89912904、89912340
未尽事宜,解释权在河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自主招生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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