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国家对中小学生使用的主要教辅材料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大幅降低价格标准,减轻学生教辅材料经济负担。大部分教辅材料价格比目前市场价降低近40%-50%。
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的通知》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对教辅材料实行政府指导价;加强教辅材料价格公示管理;加强市场综合治理工作。
《通知》规定,由价格主管部门牵头,对进入各省份择优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按照出版发行平均成本和合理利润,制定指导价格标准。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各省份择优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出版单位要按照不高于国家规定的正文印张、封面基准价格要求,制定零售价格;对各省份择优评议公告以外的教辅材料,仍由出版单位自主定价。限定各省份择优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发行费用标准不得高于35%,压缩中间环节折扣、回扣空间。
《通知》要求各省份在发布择优评议公告的同时,将经价格主管部门、新闻出版部门审核的教辅材料价格一并向社会公布。出版单位要将本单位出版的教辅材料价格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按照国务院统一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在教辅材料编写、出版、发行、选用等多个环节多管齐下,标本兼治。将加强教辅材料出版发行资质和印刷质量管理,把好市场准入关;加强教辅材料选用和编写管理,把好内容和使用关。有关部门还要进一步加强对行业腐败治理力度,严肃查处违规收受回扣等不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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