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要求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随州市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随教发〔2017〕3号)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为确保全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计划
(一)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2017年公办优质普通高中实行名额分配招生与中考统一招生相结合,名额分配招生是按照省教育厅要求,结合随州实际,将优质普通高中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按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平均分配到招生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在划定的招生录取分数线内按分配的名额录取,初中学校未完成的名额分配生计划转为统一招生录取计划。其它普通高中实行统一招生。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和“名额分配”招生实施方案另文下达。
(二)中职学校招生计划
根据各学校发展规划和办学条件自主确定招生计划。
二、招生范围
(一)普通高中招生
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各县(市、区)所属普通高中在本县(市、区)范围内招生。
(二)中职学校招生范围
面向市内外招生。
三、志愿填报
(一)填报普通高中志愿
符合中考报名条件的考生,按以下要求填报志愿。
1.网上填报普通高中志愿。
填报志愿工作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由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填报志愿以初中统一组织为主,原则上要集中组织考生进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填报志愿网址与报名网址相同。
考生在法定监护人的监护下,考生在就读学校或在考生家中自主填报、修改志愿。网上填报志愿前,各县(市、区)招考办向考生下发初始用户名和密码。考生用初始密码登录后,必须修改密码方能进行填报志愿操作。考生填报志愿时,要依据本人意愿选择填报的批次、学校,考生所填志愿在网上提交后方能生效,为确保志愿生效,考生应在提交志愿后,对所填志愿进行检查核对。
填报志愿前,考生及其监护人应充分了解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招生学校情况及相关注意事项,慎重选择,妥善填报,要保管好自己的填报志愿密码。因考生及其监护人原因,造成志愿错填或漏填,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2.在考生填报志愿前,要组织网上填报志愿的培训和演练,使考生熟悉网上填报志愿流程。市招考办向社会公布全市中考成绩、学校分批、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资格线等相关信息。
3.学生可以填报2个批次的志愿,各批次设2个志愿。已被“名额分配生”录取的学生不再填中考志愿。
4.对招录不足的学校,在该校所在批次录取结束后,由学校在批次线上征集志愿,在下一批次录取前,报市招考办批准、录取。
(二)填报中职学校志愿
考生在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同时填报中职志愿。填报志愿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直接填报中职志愿,而没有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考生,将优先录取。参加中考的应届考生具备填报“五年制”学校(专业)志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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