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记者从海南省教育厅获悉,为深入推进中考招生制度改革,做好海南省2018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我省发布《2018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我省中考于3月8日起网上报名,今年分四批次录取,对录取条件和资格弄虚作假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省一级学校和市县重点高中学校的资格,并如实记录在其学籍档案中。
两类考生可报名参加考试
《意见》明确了报名条件。具有我省常住户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户籍不在我省,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1)在我省应届初中毕业的驻琼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归侨、归侨子女(不含侨眷子女)及持有一年以上居住证的华侨学生、港澳台籍学生、外国籍学生;(2)在我省初三年级就读满一年的应届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为在我省就业的常住人员,且具有我省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件。已在各类高级中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和高等学校(五年一贯制学生)注册并建立学籍的学生不得报名。
实行网上报名。在我省学校就读,即学籍在我省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于3月8日-10日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在外省市学校就读并要求回琼升学的学生和具有我省常住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于3月10日-14日报名。
在我省学校就读,即学籍在我省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包括具有我省常住户籍的和非我省户籍的学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在外省市学校就读并要求回琼升学的学生,须持本人户口簿和学籍卡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户籍所在市县(单位)中招办报名。具有我省常住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持本人户口簿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户籍所在市县(单位)中招办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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