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黔教基发﹝2017﹞2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试点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1.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兴趣爱好,为学生进一步发展打好基础。
坚持普职并重,招生规模大体相当,让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教育。
坚持公平公正,不断完善规则程序,为学生创造公平升学的机会。
坚持科学规范,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使学、考、招有机衔接,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坚持因地制宜,按照省级统筹管理、地级实施为主的要求,注重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实践。
2.改革目标。
通过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逐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构建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升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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