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促进基础教育质量的全面提升,根据《甘肃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和《兰州市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基本任务与工作要求
(一)基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上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政策要求,深入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充分发挥考试评价对教育教学导向作用,以素质教育全面实施、中小学生健康成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础教育育人质量不断提升等为出发点,努力构建符合我市实际、科学合理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二)工作要求。坚持全面考核,将《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科目全部列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促进学生完成各门课程的学习任务,打好共同基础,确保义务教育的基本质量;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坚持科学评价,避免多次考试,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学习压力,促进学生发展学科兴趣与个性特长;坚持正确导向,弱化考试的选拔与甄别功能,将过程与结果并重,准确把握学生的学习状况,改进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
二、考试的性质与功能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初中毕业和高中升学的基本依据。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是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和引导学校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科学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三、考试范围与要求
(一)考试科目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教育、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等共12门课程。
分为全市统一考试和考查两类:全市统一考试科目共10科: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全市统一考查科目共2科:艺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教育、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
(二)考试方式
根据学科特点,分类采取不同的考试方式:
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道德与法治六个科目实行书面纸笔闭卷考试,其中外语加试听力、口语测试,实行人机对话的考试方式;物理、化学、生物三个科目实行书面纸笔闭卷考试和现场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每个科目两项考试成绩合并计算作为学科总成绩;体育与健康实行现场测试考试;艺术实行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考查相结合的考试方式;信息技术教育实行无纸化上机操作考查。
艺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教育、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的考查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应维度。
(三)组织实施
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与口语测试)、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地理、生物(含实验操作)、历史、道德与法治等科目由市教科所统一命题;纸笔书面考试和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由市教育条件装备处统一组织实施;体育与健康由市教育局体艺处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统一组织测试;艺术由市教育局体艺处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确定考查内容,指导各初中学校组织实施;信息技术教育由市电教中心根据《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试行)》确定考查内容,指导各初中学校组织实施;劳动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由市教育局基教一处根据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确定考查内容,指导各初中学校组织实施。
(四)考试安排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一般安排在学年末举行,在初中相关科目教学计划完成后,按照“学完即考”的原则,及时安排学生参加学业水平考试,避免在毕业时集中安排。原则上,生物、地理、信息技术的考试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结束时进行;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在八年级下学期4月底前进行;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学科的纸笔考试在九年级下学期6月中旬进行;体育与健康测试在九年级下学期5月底前进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和艺术(音乐、美术)的考查在九年级下学期4月底前进行;劳动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的考查实行学完即考,在九年级下学期4月底前完成。
(五)命题要求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全市统一命题,命题要兼顾毕业考试和招生考试的不同功能,根据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和课程标准,紧密联系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经验,突出学科核心素养,增强考试内容的基础性、综合性和探究性,在全面考核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加强对学生独立思考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内容,杜绝偏题、怪题。试卷难易适度,难、中、易比例原则上定为1:2:7;难题将体现各学科课程标准所强调的核心内容、核心能力,不在繁、偏以及技巧上做文章。
四、考试各科目分值
根据《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各科目课程标准设定的课时、课程内容等因素,确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原始卷面分值为:语文、数学、外语各120分,物理90分,化学6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各50分,地理、生物各40分,体育与健康50分。其中外语的分值包含30分口语与听力分值,物理、化学、生物的分值各包含10%的实验操作分值。
五、考试成绩呈现与使用
(一)成绩呈现
1.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采取“等级”形式呈现。设A、B、C、D、E 五个等级,比例依次为:A等占20%、B等占40%、C等占30%、D等与E等占10%,其中E等级为不合格。
2.招生录取计分科目成绩采取“分数”形式呈现。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测试,以原始分计入招生录取总分,总分740分。
(二)成绩使用
1.毕业依据。各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初中毕业的主要依据,所有科目均须达合格以上水平;不合格者,由各县区和各学校安排补考;补考后仍不合格者,不记为初中毕业。
2.升学依据。高中阶段考试招生计分科目的考试成绩,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
3.质量评估依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监测评估初中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是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课程实施、规范教育教学行为的重要依据。
六、组织与管理
(一)加强领导,积极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发展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县(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各远郊县(区)要协调本级财政部门,靠实专项经费保障,确保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完善机制,强化保障。市、县(区)考试机构要加强考试专业机构能力建设,不断提高考务组织管理水平;市教科研部门要建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评估和反馈制度,不断提升考试命题的专业化水平;市电教中心要开发建设全市统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管理系统,将远郊县(区)考试招生也纳入系统统一管理。
(三)加强管理,科学实施。各县(区)、各学校要加强对考试评价、宣传和公示等关键环节的管理监督,完善审核制度、公示制度、复查复议和申诉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配套措施。各初中学校要建立健全自我督查制度和家长委员会参与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加强社会监督,确保各项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给学生排队,不得仅以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的依据,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初中学生的毕业考试或学业模拟考试。
七、其他事项
(一)由外省市转入我市的初中学生和户籍在我市在外地就读初中的毕业生,报考我市高中阶段学校的,须参加我市所有招生录取计分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原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予认可。
(二)同等学历社会考生报考我市高中阶段学校的,须重新参加我市所有招生录取计分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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