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业考试的科目和分值。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生物、地理、体育,生物和地理两科安排在八年级考试。各科目分值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各120分,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各100分,生物、地理各50分(卷面分值各100分,分别以50% 计入总分),体育70分,总分930分。
2.学业考试成绩呈现方式。各学科统考的单科及总分以原始分形式呈现;各学科的学业考试成绩按考试分数换算成等级成绩呈现,位次由高到低为A、B、 C、D、E五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25%、B等级35%、C等级25%、D等级10%、E等级5%),缺考科目的成绩以“缺考”记录;学业考试成绩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的标准,与所有考查科目一并以等级形式呈现在“广东省义务教育学生毕(结、肄)业鉴定表”上,作为学生毕业成绩。
3.学业成绩的公布和复查。各考试科目成绩和各学校录取分数线由市教育局公布。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中学申请复查,县 (市、区)教育局中考部门集中后按时送市教育局招生考试科复查。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学要做好考生成绩、上线考生名单公布和成绩复查工作,以确保考生合法权益和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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