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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2019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方案
2019-01-23
莆田新闻
作者: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教基〔2018〕66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01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强化立德树人,加快内涵建设,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建立完善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育人为本。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遵循教育发展规律,优化高中阶段各类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功能,逐步建立多元多维的评价体系,为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2.坚持普职平衡。关注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统筹制定招生政策,合理调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积极拓宽中职学校生源渠道,广泛开展学生生涯规划指导,引导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学校。

  3.坚持公平公正。把促进公平、公正、公开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健全体制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有力。建立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依据、综合素质评价为参考的多元录取考试招生制度。

  4.坚持统筹推进。循序渐进、稳妥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招生考试的改革,加强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之间的衔接。正确处理教学与考试、考试与招生、招生与管理等关系,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地实施。

  (三)采用模式

  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考试(升学考试)两考合一考试模式,试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录取模式。

  02考试报名

  (一)报名对象和地点

  1.凡有莆田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均可报名。由学生学籍所在学校统一组织网上报名。

  2.莆田户籍,但学籍在外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必须在2019年5月5日前将学籍转到我市初中学校,才可参加莆田2019年中考报名。

  3.未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历,下同),在现就读学校进行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

  首次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10日至3月20日。错过报名的,可于2019年5月5日至10日进行补报。

  (三)资格审查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人员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特别要确保定向生、照顾录取对象、体育免考对象等资格审查的准确性。经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审核单位负责人、具体经办人必须在考生类别信息审核汇总表上签名存档。外市来莆务工随迁子女在莆就读初中(学籍在本市)的学生,与我市户籍子女参加中考中招享受同等政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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