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厦门市2018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共有几部分内容?
《厦门市2018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共分组织领导、报名、考试、招生、志愿填报、录取、体检、规范招生行为等八个部分内容。
二、与2017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相比,《方案》有什么主要变化?
与2017年的方案相比,《方案》主要有以下变化:
(一)招生范围变化。厦门一中海沧校区和科技中学翔安校区2018年面向全市招生。
(二)整合特长生、实验班招生。为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对某些方面具有特殊天赋或潜能学生的录取办法,将原有艺体特长生招生以及科技中学“创新实验班”、实验中学“数字化实验班”、音乐学校“艺术教育实验班”招生统一称为“自主招生”。
(三)五年制高职院校最低录取线的设定依据。2017五年制高职院校最低录取线的设定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高职院校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12〕185号)制定,现调整为《福建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教职成〔2017〕19号)。
三、哪一些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一)全部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是:厦门一中海沧校区、厦门外国语学校、集美中学、科技中学、科技中学翔安校区、厦门二中、厦门实验中学、厦门市音乐学校、翔安一中、英才学校、康桥中学、厦门工学院附属学校、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类学校。
(二)部分跨片区招生的学校和名额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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