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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2019-04-04
教育部
作者:

  2018年以来,教育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治理效能,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教育系统治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

  法治政府建设统筹规划进一步加强。教育部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用增强“四个意识”导航、用坚定“四个自信”强基、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铸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不断加强系统谋划、顶层设计,深入推进教育部门依法行政,着力健全教育法律规范的制定、实施与监督机制。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及时研究制定推进教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举措,推动本部门各项工作逐步纳入法治化轨道。组织召开新时代第一次全国教育法治工作会,研究部署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主要任务,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党组党委、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将法治工作列为重要内容,着力从立法、修法、尊法等十个重要方面抓好落实,形成全面推进教育法治工作的强大合力。

  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依规治党深入推进。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成立教育部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2018年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视频会议。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制定发布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落实工作的意见》《关于在教育系统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意见》等,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健全落实的法治保障和评估奖惩机制,加强调查研究相关管理。制定发布《教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风清气正的教育政治生态正在形成,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不断提升。

  教育决策咨询服务机制不断完善。加强统筹部署,进一步提升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深化数字教育资源开发应用与供给服务。组织开展教育现代化监测评价,在编制重大教育发展规划等工作中充分发挥相关专家委员会的作用,不断提升教育决策专业化水平。

  二、转变政府职能,教育“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

  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加大。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注重加强宏观调控,进一步减证便民、优化服务。一是规范政府权力运用。规范教育部评审评比评估和竞赛管理事项,实行清单式管理,着力减少对学校办学的微观干预。取消“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清理教育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拟取消29项。二是持续扩大办学自主权。组织召开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会。制定发布《关于高等学校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的意见》,放权20所高校学位授权自主审核。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并提请国务院发布《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赋予高校和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支配权。三是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着力推进现有民办学校平稳有序分类,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

  教育标准建设有力推进。制定发布《教育部关于完善教育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完善教育标准体系框架。制定发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涵盖全部92个本科专业类。制定发布66个职业学校专业顶岗实习标准和21个职业院校专业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完善各类学校建设标准,完成《基础教育装备分类与代码》等22项行业标准修订。

  教育监管制度更加健全。坚持放管结合,集中更大力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牵头起草并提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推动各地科学管理使用教育经费。制定发布《<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实施细则》,启动首轮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细化监管指标,持续深化教师职称和岗位管理制度改革。印发《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工作手册(试行)》,规范督导操作流程,明确督导纪律。

  教育服务持续优化。一是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门户网站积极打造政务服务一张网,28个服务事项中25个实现部分或全部在线办理。二是积极推进“互联网+教育”。印发《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指南》《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试行)》,提升学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开展网络扶智工程攻坚行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三是不断完善“互联网+就业”服务。进一步落实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优惠政策和指导服务,实施弹性学制,允许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四是全面提升学校师生各项服务水平。会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全面取消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服务收费的通知》,自2018年7月1日起,已在高校学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实行免费申请、网上查询、电子认证。优化留学人员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服务流程,提升核查效率。推进编制《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指南》,指导高校境外办学。

  三、推进科学民主立法,教育立法水平进一步提升

  教育重点领域立法深入推进。结合教育改革发展实际和领导关心、百姓关注、社会关切的重点领域,推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制定学前教育法等四个项目纳入立法规划。配合司法部推进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研究形成修订草案送审稿,并报送国务院。切实加快学前教育法起草,已起草完成初稿。积极推进职业教育法、学位条例和教师法修订,初步形成了修订草案或方案。

  教育规章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制定发布《教育统计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教育统计行为,提升统计服务教育管理、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和卫生健康委研究制定《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确立了学校集中用餐的总体原则,明确了相关部门分工配合的管理体制和学校的具体职责。研究起草未成年学生学校保护规定等,推进依法解决教育难点问题。

  教育立法服务支持体系切实加强。深入推进立法基地平台建设,推动形成教育立法协同创新、集中攻关的新格局。完善教育立法研究起草机制,推动开展教育立法相关研究,及时吸纳最新研究成果和基层典型经验。

  四、推进依法行政,教育治理能力稳步加强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断健全。认真执行《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精神 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实施办法》,确保重大教育决策合法合规、科学有序。建立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调研论证、合法性审核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决策执行。健全教育部机关合同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机关司局对外签订合同行为,防范合同风险。

  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加强。汇总梳理教育部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研究起草《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深入落实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探索规范性文件定期和专项清理制度,健全清理长效机制。完善部党组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加强组织制度保障, 2018年备案准确率和及时率均为100%。

  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总结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成果,会商中央编办、司法部研究起草《关于深化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教育行政执法重点和程序,加强基层教育行政执法力量条件保障。

  依法化解纠纷机制不断健全。健全完善工作流程,行政复议办理效率和质量进一步提升。2018年,处理行政复议申请124件,其中撤销行政行为案件4件。扎实推进行政应诉工作,健全公职律师参与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努力做到案结事了。2018年,办结行政诉讼案件90件。健全工作预研预判机制,充分发挥第三方专业力量,推动各类纠纷平稳化解。

  五、加大普法力度,教育系统法律素养和法治水平不断提升

  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长效化。健全日常学法机制,积极选派干部参加中央调训、中央和国家机关司局级干部专题研修中法治教育培训相关班次学习。开设“依法治教培训班”“高校依法治校专题研讨班”和“依法治教与教育改革”等专题培训班,切实加大公务员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教育部机关新任职司处级干部和直属单位司局级干部进行宪法宣誓仪式。

  教师队伍法治培训深入推进。切实加强教师法治教育,积极推动将法治教育纳入教师教育、准入、培训和管理全过程。推动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和违反师德行为处理办法,划定教师基本工作要求和品德、政治、法律底线。继续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等活动,引导广大教师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国培计划”示范项目中设置法治教育骨干教师专项培训,在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中将法治教育作为必修内容。开展“道德与法治”教师全员培训,继续举办“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培育工程”,不断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加强。与中央宣传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进一步做好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举办第三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面覆盖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共有14.3亿人次通过网络平台参与宪法学习,超过4064万名学生取得了“宪法小卫士”资格。连续第五年举办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由教育部领导领读,21万余所学校师生通过视频同步诵读宪法部分条款。推动设立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加强以宪法教育为核心的法治教育研究。

  六、健全审计监督机制,教育风险防范化解取得新成效

  教育信息公开全面推进。切实做好教育部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规划部署,完善运行机制,确保各环节有序衔接。梳理核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确保覆盖教育工作各领域和全过程。推进网站栏目建设,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公文类信息671件,依申请公开510件。认真开展研判沟通,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制定发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高校信息公开 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高校对照清单内容逐项检查,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每项信息。

  教育内部审计监督不断加强。研究起草《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教育系统内部审计的目标、任务、职责、权限等内容。积极配合审计署完成教育部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及决算审计,完成部分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满足条件的部分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开展党政同步审计,开展全方位立体式“体检”。

  教育信访工作扎实推进。引导信访群众理性维权,依法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着力加强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不断细化信访事项办理流程,信访事项办理效率明显提升。严格办理时限,采取联合接访等方式,加大督办力度,回应群众诉求更加及时有效。持续推进教育信访信息化建设,全面改造信访接待场所,接访环境及秩序进一步改善。

  下一步,教育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纵深推进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

  二是继续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继续精简和规范教育行政许可事项,深化教育评价机制和民办教育分类管理等领域的改革,完善教育标准体系。

  三是进一步加快教育立法工作。抓紧推进学前教育法起草,切实做好教师法、职业教育法、学位条例修订。推进家庭教育法律制度的实践与研究,组织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修订研究。

  四是深化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修改完善《关于深化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意见》,探索建立综合执法、联合执法机制,推动地方加强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

  五是扎实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第四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和“12.4”宪法晨读活动,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法治资源教室建设,深入推进教师宪法与法治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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