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对乡村教师的补助标准最高达到了4900元/月,人均补助额度达到2.3万元/年。市财政局近日宣布,本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成效初显,乡村教师申请往城区调动工作明显减少,相反城区教师到乡村学校任职的意愿不断提高。
统计显示,2016年9月至2017年年底,本市累计发放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10.6亿元,惠及775所中小学校及幼儿园3.4万名教职工。享受补助人数占12个区教职工人数的21%。人均补助额度达到2.3万元/年,极大地提升了乡村教师的幸福感。
依据不同乡村学校地理位置、教师不同岗位和任教年限,本市实行了市、区、校三级差别化的补助标准,12个区补助标准最低560元/月,最高4900元/月。密云区古北口镇、新城子镇、怀柔区喇叭沟门满族乡等区域内学校补助标准达到4900元/月,怀柔区喇叭沟门满族乡中心小学教师收入最高达到13000元/月,基本形成了“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
今后,市财政局还将进一步完善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稳定和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到乡村学校任教,全面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为本市的美丽乡村建设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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