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但在学校,以教学为中心似乎是方方面面的共识。学校的主要精力都放在了提升教学质量上,甚至有的学校对学生的就餐管理不是着眼于提高饭菜质量和改善用餐环境,而是通过对就餐秩序的约束来实现对学生的军事化管理,或者对学生进行“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之类的价值观教育和勤俭节约、爱惜粮食、感恩父母、珍惜时间、埋头苦学等人生观教育。至于学生吃什么、怎么吃、在什么环境中吃这些基本问题,反而变成了次要问题。
学校食堂没有桌椅,饭菜质量差,环境不卫生,绝非一两所学校的个别现象,在很多地方尤其是基层学校,上述问题较为普遍。尽管屡有媒体曝光,却长期得不到应有重视。贵州这所中学早在半个月前新校区开学时,因为食堂设施未完工,不能保证所有学生及时用餐,有的学生甚至吃不上饭,就已经招致诸多学生的不满。后来,陆续有几十名学生因为食物中毒住院,学生们的愤怒情绪不断积累。令人疑惑的是,在此期间,学校竟然未能采取得力措施来解决食堂设施不足和卫生安全问题,校方在管理上的不作为以及对学生生命健康的冷漠态度,令人齿冷。学生们最后采取过激方式表达不满,显然是事出有因。
当然,学生打砸食堂的过激行为本身肯定是不对的,这种通过暴力表达诉求的方式绝对不值得提倡和效仿。学生对学校管理有意见,要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通过正当渠道反映问题。不过话说回来,学生们采取过激行为,往往是因为通过正常渠道解决不了问题。比如贵州这所中学,如果校方及时解决食堂管理和饭菜卫生问题,学生们也不至于采取过激行为。
学校食堂没有桌椅、饭菜质量差、学生就餐环境不卫生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同时也暴露了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管理监督部门的管理失职。懒政思维的典型特征,就是对单位、部门、辖区存在的一些问题视而不见,得过且过,只求不出事。一旦出了事,才着急想办法“灭火”。
笔者认为,追究此次学生打砸事件发生的原因,学校以教学为中心,不重视学校食堂的设施配置、卫生管理、餐饮质量管理只是表面问题,根本原因是学校管理者的法治意识缺失,依法治校观念淡薄。
学校是人群高度集中的地方,其方方面面的运行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要求。学校食堂的经营管理是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生命健康与发展的重要一环,食堂运行是否合法、守法,食堂工作人员是否尽职尽责,能否严格按规章办事,直接关系到在校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的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或者在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贵州这所中学的几十名学生先后中毒确与食堂就餐有关,那么食堂相关责任人应当依法受处罚,校方主要负责人也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从依法治校的角度来看,一方面,为保证学校食堂的运营合法合规,有关部门必须依据国家制定的关于食品卫生的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的具体法规条文,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强督促与管理,坚持依法管理,违法必究;另一方面,学校的管理者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坚持依法治校。努力克服唯教学质量是图的片面管理思维,真正做到一切从学生出发,从呵护和保障人的生命安全与发展着眼,全面考虑学校管理举措。如果没有这样的意识,学校管理措施越是严苛,爆发各种问题的可能性就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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