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教育部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各地对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进行了自查,教育部分八路对河北、内蒙古、黑龙江、江苏、福建、山东、湖南、广西8个省(自治区)进行了抽查。
总体来看,各地均按照有关要求开展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自查工作。一是做出专门部署,天津、上海等专门下发通知,辽宁召开全省启动大会,浙江、江西、湖北、重庆、四川、贵州、西藏、陕西、甘肃、新疆、兵团等转发了教育部印发的"减负万里行"活动通知,对开展"减负万里行"活动做出安排部署。二是完善政策措施,北京、河北分别印发了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和意见,减负措施更加细化、更具操作性。三是开展督导检查,北京、河北、内蒙古、辽宁、安徽、福建、河南、湖南、广东、海南等派出督查组,对各地开展"减负万里行"活动进行督导检查,并对存在违规办学行为的学校进行曝光和查处。各地在大力推进"减负万里行"活动的过程中,形成了很多典型经验做法。
在规范招生入学方面,北京市严格按照小学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正规程序录取新生,并开展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和初中入学网上录取工作,严格规范学籍管理,建立了控制跨片流动的审核制度。河北省初中实行对口升学制度,严禁学校到服务范围以外的任何小学、初中乱挖生源,不得提前招生,也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选拔新生。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招生名额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均衡分配到区域内每所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江苏省要求每所公办学校到2015年择校生比例控制在招生总数的10%以内,四星级普通高中70%以上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所有初中,初中择校生不得享受指标生的待遇。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率严格控制在5%以内,鼓励各地实行"零择校"。山东济南明确到2016年,将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全部分配到初中学校。黑龙江哈尔滨、绥化规定小学对口升入就近初中。
在规范考试科目与次数方面,河北省明确小学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考试,初中组织期中、期末两次考试,不组织大型区域性的统一考试。重庆市规定,一至六年级只组织期末考试(考查),七至九年级只组织期中、期末考试(考查),由学校或年级组织命题和实施。小学毕业考试由学校自主命题,自行举行。内蒙古、广东、广西、云南等地对中小学考试科目与次数也做出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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