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发布
一、要点内容
(一)加大入学保障力度
进一步加大入学保障力度,多渠道增加学位资源供给。
1.加快学校建设。今年通过新建、改扩建学校和接收小区配套学校等方式全市新增2万个中小学学位。
2.充分挖掘利用现有教育资源。支持学校整合校内空间资源增加学位数量,统筹区域内教育资源补充中小学学位缺口。
3.建立各学段用地用房腾挪调配机制,优先保障中小学学位需求。
4.通过空中课堂、双师课堂等“互联网+基础教育”项目的试点,进一步提高优质均衡水平。
5.不断规范教学秩序,深化评价制度改革,丰富校内课后服务供给,满足学生成长进步的需求。
(二)加大多校划片力度
进一步加大多校划片力度,稳妥推进以多校划片为主,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要求各区严格执行已经公布的多校划片政策。
明确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服务范围内就近就便优先入学。
(三)严肃执纪问责,维护入学秩序
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等各种形式选拔学生,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选拔学生。
进一步强化免试就近的要求,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控制跨学区、跨区招生。
二、时间安排
4月30日前
完成小学毕业生信息核对工作
5月1日起
开通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入学政策宣传
5月6日至5月31日
小学和初中入学信息采集
5月10日至5月16日
各区教委受理回户口所在区和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初中入学申请、审核、登记工作
6月3日至6月6日
民办小学、公办寄宿小学报名,大学附中附小接受大学子弟入学报名
6月9日
民办学校、公办寄宿学校派位录取,大学附中附小报备大学子弟入学名单
6月12日至6月20日
各小学审核入学相关材料
7月2日
全市小升初大派位
7月上旬
各小学和初中发新生入学通知书
三、政策解答
问题一: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原则有哪些?
坚持政府统筹,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政府行为予以保障。
坚持区级为主,各区教委负责组织实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
坚持免试就近,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
坚持有序规范,严格规范程序,严肃执纪问责,确保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问题二:多校划片入学有哪些要求?
各区教委要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积极稳妥推进以多校划片为主,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
问题三:小学学龄儿童家长如何参加信息采集?
登录小学入学服务系统(yjrx.bjedu.cn),确认入学登记的区,选择对应的户籍类型入口,在规定时间内注册,并填写详细信息。信息真实性审核通过后可打印信息采集表,到学校登记报名时须出示信息采集表。
问题四:哪些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时按本市户籍对待?
六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时按本市户籍对待,包括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问题五: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如何入学?
按照各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由父母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参加入学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入学程序。
问题六:共有产权住房家庭子女如何入学?
2017年9月《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当年已经明确,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建设单位开发建设,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并限定使用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属于产权类住房,与其他普通商品住房入学政策一致。
问题七:如果回户籍所在地和家庭实际居住地参加小升初,如何办理手续?
回户籍所在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入学的学生需向毕业学校提出申请,并由学校在统一平台中打印申请表,签字确认后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审核,由毕业学校发起申请,转出区审核后,转入区再进行审核。申请审核通过后自动将信息变更到转入区。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向转出区、转入区咨询。
问题八:如何查询市、区入学文件和咨询方式?
5月1日,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yjrx.bjedu.cn)启动。家长可在该平台上查询市区入学文件、政策问答、学校信息、技术服务电话和各区政策咨询电话等信息。涉及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方式、学校服务范围、入学结果等具体问题请向当地区教委咨询。
问题九:严肃入学纪律方面有什么要求?
各区教委要落实责任,加强管理,督促学校严格执行市教委统一规定的入学工作时间和程序。
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严禁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等各种形式选拔学生。
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招生、选拔学生。
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色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
对存在违规行为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各区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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