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北京市开通入学平台政策宣传门户网站。
5月6日起,北京市小学入学服务平台开始采集信息,适龄儿童家长进行填报。
5月6日至5月10日,回户口所在区和到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初中入学申请、审核、登记。
5月6日至5月31日,完成小学和初中入学信息采集工作。
5月7日至5月22日,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审核申请。
5月15日至5月22日,本市非昌平户籍无房家庭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审核申请。
5月23日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将审核通过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相关材料、本市非昌平户籍无房家庭的适龄儿童入学材料报送区联合复审小组。
5月28日前区联合复审小组向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反馈审核结果。
5月30日前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告知申请人审核结果。
5月25日至6月9日,民办学校组织、完成招生工作。
6月15日至6月16日,各小学现场审核就近划片入学材料。
6月25日至6月29日,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小学入学服务平台填报派位志愿。
7月1日,小学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电脑派位。
7月2日,初中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电脑派位。
7月10日起,各小学和初中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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