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2018年初中升学考试即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专科招生考试统一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分类分批进行。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组织领导及分工
为了加强我市2018年初中升学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泸州市2018年初中升学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 长:黄 辉
副组长:刘晓锋 肖 林 陈 萍 何明英 谢 铭 黄 遂
成 员:赵 志 巫道祥 胡晓光 许多焱 王丽端 杨 郁
刘 喆 李 翔 陈 林
领导小组负责我市初中升学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刘晓锋
成 员:巫道祥 胡晓光 许多焱 王丽端 杨 郁
刘 喆 李 翔 陈 林
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组织报名、志愿填报、命题制卷、考试组织、试卷评阅、成绩管理以及中考加分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等工作;市教育局高教职成科负责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市招办负责五年制师范类高职专科和五年制非师范类高职专科、三年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的招生录取工作;市教育局德体卫艺科负责体育考试、艺体特长生术科考试工作;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所负责初三年级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和生物实验操作补考考试工作;市教科所协助基教科做好命题、制卷、阅卷和成绩统计工作;市教育局大中专招生纪检组和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负责过程监督和违纪查处工作。
二、招生计划
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25200人,中等职业学校民生工程中职招生计划为27500人。普高招生计划包括统一招生计划(含定向计划和特长生计划)、自主招生计划(含天府中学学制改革计划)和补录计划。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的通知》(川教函〔2018〕157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教基一厅〔2018〕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统招计划(不含特长生招生计划)按50%比例实行定向招生。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定向到非学校所在区县的招生计划分配到区县,不分配到初中学校,其余定向计划分配到学校所在地的初中学校。省二级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招生计划按本区县内的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比例均衡分配到每一所初中学校。享受定向资格的学生,必须是在本校初中一年级入学并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因父母工作调动而正常转学的学生也必须是读满2学年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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