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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中考改革:眉山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2017-12-25
眉山市教育体育局

各区县教体局、岷东新区统筹城乡工作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构建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有利于加强素质教育,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考试招生制度。特制定《眉山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眉山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3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6〕20号)精神,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教〔2017〕107号),结合眉山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素质教育为方向,以提高教育质量和实现教育公平为目标,遵循教育规律,着力教育发展,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构建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考试招生制度。

  二、改革目标

  到2020年,形成完善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系、初中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并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办法和考试招生管理机制,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三、基本原则

  1.坚持“育人为本”原则。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兴趣爱好,为学生进一步发展打好基础,为深化教育改革夯实好关键。

  2.坚持“公正公平”原则。不断完善招生制度与招生规则,严格执行招生纪律,实施招生工作“七公开、五统一”,为学生创造平等升学机会,实现“阳光招生”,维护教育和谐稳定。

  3.坚持“全面性”原则。着眼教育全局,坚持普职协调,引导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教育;坚持面向全体,引导不同地域和不同发展水平的学生同时发展进步;坚持全面要求,逐步实现“全科开考、凡学必考、学完即考”,逐步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及结果运用机制,引导学生生动活泼富有个性成长。

  4.坚持“科学性”原则。结合眉山实际,坚持基础知识与能力素养、考试与考查、统考与选考、笔试与实践操作、学业成绩与综合评价、分数与等级、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定性与定量、减负与提质、统一招生与自主招生十个方面相结合,引导初中教育教学规范实施,客观描述、真实呈现学生基本素养成长情况,为学生成长奠定良好基础,促进眉山教育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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