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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河南省32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意见
2019-01-14
教育部
作者: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要求,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让每一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11月5日至10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河南省申报的32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以下简称县)进行了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是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教育部与河南省人民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严格把关”的原则,在对河南省申报材料严格审核的基础上进行的。

  督导检查组分8个小组对32个县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共随机抽查学校和教学点342所(个),其中小学151所,初中96所,一贯制学校24所,完全中学4所,教学点63个,特教学校4所。检查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通过专用网络平台组织对16839人进行了问卷调查;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督导检查组对32个县的督导检查意见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

  按照《办法》规定,督导检查组对河南省32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结果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区、市)办学基本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各省(区、市)应根据相关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国家标准,制定既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又与国家标准基本相符的省级标准。河南省结合本省实际,就办学基本标准制定了相关指标。督导检查组对32个县的相关指标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学校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详见表1)。

  表1 河南省32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表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办法》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差异系数。评估标准为小学、初中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核查结果:32个县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了国家标准。小学差异系数在0.215-0.599之间,初中差异系数在0.194-0.521之间(详见表2)。

  表2 河南省32个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异系数表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工作情况

  《办法》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个方面17项指标进行,省级可适当增加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估标准不低于85分。河南省根据实际,在实施办法中设置了17项指标。核查结果:32个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在85.0-94.5分之间,达到了国家规定的要求(详见表3)。

  表3 河南省32个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情况表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办法》规定,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需要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河南省对32个县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85%以上。我们此次也通过专用网络平台、随机访谈等方式对以上几类人群进行了调查,结果与河南省调查的情况基本相符。

  督导检查组还对32个县有关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未发现作为“一票否决”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总体上看,此次受检的32个县均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2015年以来,32个县累计投入义务教育经费222.8亿元(其中县本级127.8亿元),新建学校220所,改扩建学校6804所,新增校舍面积669.9万平方米,新增实验室、功能室2.46万间,新增教学仪器设备25.84亿元,新购置计算机23.24万台,新增图书3188万册。教师队伍不断加强,师资配置不断优化。重视特殊群体子女的义务教育工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率均达到99.9%以上,其中入公办学校的比例达到85%以上,残疾儿童入学率超过90%。开展“互联网+教育”精准扶贫试点,大力推广“一校带多校、一校带多点”的教学和教研组织模式,有效提高了教学点和薄弱学校教学质量,促进了区域教育均衡。不断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和评价体系改革,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注重中小学生的德育工作,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区和示范校创建活动,严格教育教学管理,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努力推进素质教育。

  综合以上结果,督导检查组认为,32个县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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