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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北十堰中考分数线
2017-07-13

  1、普通高中第一批次(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东风高级中学)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一)指令性计划:

  (1)在城区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85.4分;

  (2)在丹江口市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83.2分;

  (3)在郧阳区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90.2分;

  (4)在郧西县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51.6分;

  (5)在竹山县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80分;

  (6)在竹溪县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56.4分;

  (7)在房县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80.6分。

  (二)国际班计划:

  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东风高级中学国际班计划最低控制分数线全市统一为524.6分。

  2、普通高中第二批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一)十堰市二中、车城高中和柳林中学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1)指令性计划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38分;

  (2)十堰市二中国际班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13分;

  (二)各县(丹江口市、郧阳区)一中指令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

  (1)丹江口市一中指令性计划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65分;

  (2)郧阳区一中指令性计划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53.7分;

  (3)郧西县一中指令性计划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44.7分;

  (4)竹山县一中指令性计划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56.2分;

  (5)竹溪县一中指令性计划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12.5分;

  (6)房县一中指令性计划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47.2分。

  3、普通高中第三批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1)城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97分;

  (2)丹江口市普通高中及丹江二中在武当山特区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88分;

  (3)郧阳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40分;

  (4)郧西县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86分;

  (5)竹山县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96分;

  (6)竹溪县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86分;

  (7)房县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69分。

  4、中等职业学校第一批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各中职学校举办的技能高考升学教育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全市统一为280分,各校招生实际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各校根据计划确定。

  高职院校与中职学校联合开展的“3+2”中高职一体化培养改革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全市统一为260分。

  以上划定的分数线均为十堰市高中阶段学校各批次分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各学校的实际录取分数根据各校招生计划及报考本校的学生志愿情况确定,录取时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满计划为止。

  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东风高级中学招收体育特长生的和车城高级中学招收艺术特长生按招生方案执行。

  中职学校第三批次招生录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不划定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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