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 州 市 教 育 局
惠市教〔2016〕6号
关于做好惠州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学:
为贯彻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增强学生体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 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意见》(粤发〔2008〕22号)的精神,以及《惠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管理细则(试行)(惠市教〔2014〕237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惠市教体〔2014〕28号)的要求,为做好2016年我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2016年我市所有符合条件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含我市户籍就读于外地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符合我市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
2016年初中三年级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7日至3月11日。
三、考试时间
2016年3月18日至 4月15日。县(区)学校考试时间由各县(区)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安排,市直中学、惠阳高级中学初中部惠城区户籍考生由惠城区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安排。
四、考试办法
(一)考试组织
市直学校、惠城区学校和惠阳高级中学初中部(属惠城区户口报考市直中学和惠城区学校的考生)考试由惠城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组织(不含文化科考试),其它县(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组织本辖区学校的考试。
(二)考试项目
必考项目加自选项目。必考项目: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选考项目:原地投掷实心球、立定跳远和一分钟跳绳三选一
(三)计分方法
1.今年继续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纳入中考体育项目,以2.5分的成绩计入中考总分(各学校将考生相关材料交各县(区)体艺卫股审核后汇总报各县(区)教育考试中心)。
2.2016年我市初中毕业生体育成绩采用百分制取两项考试成绩平均分。体育考试成绩的50%计入中考总分。
3.2016年我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成绩(满分为52.5分)计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分。
(四)监考办法
中考体育监考员必须从县(区)中考体育监考员人才库中随机抽取,监考员临时抽签分组及临时公布考点,县(区)教育局纪检组参与督促检查,所有参与考试工作的人员必须与县(区)教育考试中心签订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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