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京教计〔2013〕1号)文件的要求,根据《海淀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示范高中部分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学校工作的通知》(海教办发〔2013〕12号)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订本校的工作方案:
一、成立“名额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1. 交大附中“名额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戴文胜(校长)(电话:13901017926)
副组长:方德贵(招生办主任)、韩少国(毕业指导中心副校长)、田福军(校长助理)
成 员:葛玉红(教学管理中心主任)、徐新燕(学生发展中心主任)、李雅芳(初三年级组长)及初三各班班主任
工作职责: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初三年级学生的“名额分配”工作。(电话:62241322)
2.交大附中“名额分配”监督领导小组
组 长:任志瑜(书记)
组 员:吴艳春(工会主席)、姚辉(纪检委员)、杨素梅(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负责监督交大附中初三年级学生“名额分配”工作的执行情况。(电话:62119959)
二、“名额分配”工作推荐人数
初三年级应届毕业学生24人
三、推荐参加“名额分配”学生的条件
1.具备报考普通高中资格且自愿参加“名额分配”工作,遵守“名额分配”工作有关规定;
2.依据北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品德优秀,表现突出,学业成绩优良,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3.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依顺序名额分配):
(1)市长奖获得者;
(2)金、银帆奖获得者;
(3)市级三好学生;
(4)区级优秀学生干部或区级三好学生;
(5)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校级三好学生;
(6)若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未到达24人时,则成绩优异,品学兼优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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