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一级特色示范学校和县中可招收保送生
根据省教育厅的文件精神,今年温州市省一级特色示范学校和县中可以招收保送生,每校保送生招生人数最多不超过160人。经温州市教育局批准,今年温州中学招收保送生160名(其中面向市直学校和鹿城区招生40人),温州二高招收保送生90名(面向市直学校和鹿城区),被录取的保送生不再参加毕业升学考试。各县(市、区)的保送生招生方案须报温州温州市教育局核准后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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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报名对象
温州市户籍初中毕业生。2016年温州市户籍在本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以电子学籍注册为准)和温州市户籍在温州市外就读要求回温升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及本市户籍未曾在高中段学校注册就读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温州市市外户籍初中毕业生。已取得《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或《浙江省居住证》的非温州籍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温州市范围内初中学校就读并取得初中学籍的(以电子学籍注册为准),均可报名参加温州市升学考试。
市外户籍考生录取
温州市市外户籍初中毕业生参加温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者,均可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和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参加公办普通高中录取,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初中电子学籍和初中三年连续完整的学习经历;(2)学生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温州市范围内已取得《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一年及以上,并在温州市范围内取得工商执照或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时间截至2016年3月份);(3)学生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需在温州市范围内缴纳养老保险费一年及以上(时间截至2016年3月份),且有相对固定居所(含租赁)。
温州市引进人才子女、浙商温商回归人员子女在温参加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将继续享受温州市市民同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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