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在线
温州市龙湾区2012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方案
2012-03-05

  (六)严格招生管理,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公办高中学校原则上在本区范围内招生,如需跨县(市、区)招生的学校须按《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浙教基〔2007〕150号)执行。要大力支持民办高中学校的招生工作,确保民办高中学校稳步发展。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十二五”期间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温教中〔2011〕2号),要科学调整校园布局,严格控制办学规模,普通高中每个年级应不少于6个平行班,班额应不超过50人。准备今明两年内申报省一级特色示范普通高中的学校,班额须控制在40人以内。各高中要于3月12日前将各学校招生计划报区教育局中招办审批。各校不得擅自无计划或超计划招生。

  区外来龙湾招生的学校必须经区教育局同意,办理招生及广告审批手续,并在中招办备案后方可进行招生和发布招生广告。到区外就读高中的考生必须到区中招办办理有关同意就读手续,否则不提供有关档案材料。

  (七)在区外就读的龙湾籍学生要求回龙湾报考的,须学生本人持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学生本人户口册于3月7日到龙湾区招办报名,参加学业考试、体育考试、英语听力口语考试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在区外温州市范围内学校就读的龙湾籍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就读学校参评,评价结果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中招办盖印后,全市范围内通用。考生可以在就读学校参加体育考试、英语听力口语考试,其成绩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中招办盖印后全市范围内通用。考生的体育考试成绩、英语口语听力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中招办盖印后,于5月28日前送龙湾区教育局中招办。

  在市外就读的龙湾籍学生,要求回龙湾区报考的,还须向区中招办提供7-9年级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科目学期考核成绩,并参加区中招办统一组织的艺术、体育、科学实验操作、研究性学习4个项目的终结性测试。在市外就读学生,未回龙湾参加学业考试者,一律不予安排录取,对有特殊情况的考生可按转学办理。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相关新闻
中国教育在线 2018-08-13
中国教育在线 2018-08-01